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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好民间钱? 疯狂民间借贷背后的累卵之危 

2012年02月06日09:33    来源:《光明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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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繁荣发展,我国部分地区民间融资日趋活跃,规模日益扩大。它们以取得高额利息回报为目的,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之外,甚至与正规金融逆向而行,影响了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的实施效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一些披着民间融资“外衣”的非法集资活动已对金融乃至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影响。

  曾经暗流涌动的高利贷缘何走上台面,愈演愈烈?其背后的真正推手是什么?——认清高利贷的真面目,防止陷入非法集资的泥潭,不仅关乎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转,也成为稳定社会、防范投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

  贷从何来 投向何方

  春节返乡,小乔意外地发现,家乡徐州这个不算发达的城市竟然也成了高利贷的“灾区”,“公交站、小卖部、电线杆上随处可见投资抵押担保公司的广告,身边的亲戚朋友也都热衷于谈论着谁家的利息更高,然后成帮结伙地把钱拿去放贷。”让小乔不意外的是,“已经有所谓贷款公司开始因资金链断裂破产、跑路,这不免让有些人追悔不已,但更多的人还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大耳窿”、“地下钱庄”、“放水”——这些在警匪片中似曾耳闻的乖张词语有个共同的名字:高利贷,泛指那些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多高算高?依据相关法律,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按照目前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56%算,超过26.2%的年贷款利率应为违法高利贷。

  “投资担保公司推出理财业务,无风险、高收益,10万元三个月净收益近5000元;另办理中小企业及个体商户融资业务,手续简便、快速放款……”类似暗度陈仓的高利贷广告在短信、报纸、网络上层出不穷,打着“理财、融资”幌子的担保公司成了涉足高利贷的急先锋。

  “现在就是以15%—20%的利率从私人手里拿钱,然后再以30%—50%的利率放出去。”一位熟悉担保公司运作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眼下很流行把钱放担保公司,有的月息能达到2分左右,一年有30%的收益。”

  而这些吸钱机构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有媒体披露,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仅河南一省,两年内担保公司就由一两百家猛增至500多家,仅2009年一季度,就有100多家注册,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更是在两年间增长了10倍以上。

  据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王景武介绍,在民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内蒙古“呼包鄂”地区,民间融资量相当地区银行贷款的20%。年综合利率为25%左右,部分用途急、融资期限较短的资金月利率可达到50%—60%左右;再高的拆借利息100%以上也不足为奇。

  巨大的财富效应让无数人的投资热情躁动起来,从东部城市到内陆乡村;从制造业到商贸流通业再到普通家庭……“不少国有企业都这么干,以6%的低息从银行贷出来,再12%放给担保公司”;在高息和资金需求饥渴等作用下,甚至有上市公司和银行资金也充当了民间拆借的“二传手”。

  究竟经济链条中哪个环节对资金如此渴求,不惜花如此高代价铤而走险?“最大的需求者是那些面临资金链断裂危险又要硬扛下去的企业。”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有急需资金扩大生产又苦于融资难的中小企业;也有一些房地产商,他们从银行贷不到款,又不肯降价卖,只有借高利贷临时周转。”

(责任编辑:张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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