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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山公示276单位公积金 缴纳额最多相差27倍

2012年09月24日08:59    来源:《工人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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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山管理部首次公示了微山县276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人均月平均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其中,微山县烟草公司人均月平均缴交额最高达2195元;位次靠后的微山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和微山县慧兴贸易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为80元,两者相差27倍。而微山盐业公司人均月平均缴交额仅为67元,2005年已停交。

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山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布276家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本意是希望交得多的带动交得少的,按时交的带动不按时交的,督促企业依法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虽然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单位想方设法少交或不交,这些企业多为民营企业。

截至7月31日,微山县共有276个单位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33853名职工。单位人均月平均缴交额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有31个,超过千元水平的有16个。其中,烟草公司人均月平均缴交额最高,为2195元;供电公司位居第二,为1944元;县国家税务局位列第三,为1623元。

据介绍,在这276个单位中,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有245个,低于政策规定最低标准的有17个。

巨大的反差,引起当地居民的热议。“差了27倍,这也太不公平了!”居民王守杰说。

微山管理部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当地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应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均按最高不超过12%。排在首位的微山县烟草公司的月平均缴存基数为9147元,缴存比例个人和单位均执行12%的标准,缴交额人均2195元,符合规定。

有经济学家指出,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政策性的购房支持,应该体现出对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关照。它不应给高收入阶层“锦上添花”,而要给中低收入阶层“雪中送炭”。 但现在,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公积金缴纳比例失衡变成了社会分配不公的一个缩影。

有评论认为,尽管这一现象早已被公众所诟病,政府也积极出台政策对缴存比例限高保低,但并没有真正触动这些“公积金贵族”,在房价高扬的今天,公积金制度改革显得重要而紧迫。 (丛民)

(责任编辑: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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