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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保护费遭拒竟开枪恐吓

2012年10月11日08:52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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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方展翼)索要保护费未果,一伙不法之徒竟然持枪前往受害人的家,光天化日之下在别人家门口开枪恐吓。近日,汕头龙湖公安分局捣毁以谢燕锋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缴获6支枪。经查,该团伙共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19宗。

收保护费未果放黑枪

今年5月12日下午4时许,汕头新溪镇北中村村民谢某潘在北兴路的家里休息时,突然听到外面的停车声音,5名男子火速下车,手持土枪朝其家里连开3枪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龙湖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局长肖晓东、副局长马武艺立即带领刑警赶往现场展开调查。民警发现受害者谢某潘并不愿意过多透露其它情况,且情绪异常,似乎对行凶者有一定了解。为消除其担忧,分局领导多次与受害者进行交谈,经过安抚、引导,谢某潘终于打消了忧虑。据谢某潘介绍,他拥有一支建筑施工队,今年5月开始承包龙湖区新溪镇东兴路填路工程,需从北中村龟腰桥附近的废土场运载废土到该工地填路,在此期间,同村人谢燕锋纠集他人多次采用堵路方式阻止施工,索要“保护费”。因为之前在承建工程中,谢某潘曾经向谢燕锋团伙交纳过“保护费”,所以这次拒绝了对方的无理要求,并组织施工人员将其堵路东西搬离。事发当天,谢燕锋纠集该团伙成员闯进施工工地,寻衅滋事,在工地找不到谢某潘,就直接找上家去,开枪恐吓。

刑满释放后称霸一方

发生如此恶性涉枪案件,引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汕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江楷鑫批示将此案作为挂牌督办案件,成立专案小组尽早破案,消除影响。

经深入摸排,专案组民警摸清了以谢燕锋为首的团伙成员、组织机构。警方查明,“头领”谢燕锋为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人,曾因寻衅滋事于2008年9月4日被龙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2010年2月3日刑满释放,其后不思悔改,组织谢漫珊、谢锦龙、谢伟国(均为刑满释放人员)、谢少龙等骨干成员,纠集一班无业青年组成团伙,采用堵路、阻止施工、威胁等手段插手新溪镇北中村及周围的工程,以强行入股、收取保护费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受害群众因慑于谢燕锋等人的淫威,加上自身又是本地人怕被打击报复,绝大部分人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

专案组掌握到该团伙在新溪北中村北兴园强占村集体土地为据点后,于6月8日组织开展抓捕行动,先后在北兴园窝点当场抓获团伙“头领”谢燕锋、成员谢伟明、谢伟洪3人。

团伙成员被提起公诉

随着案情的不断深挖,该团伙的其他成员陆续浮出水面。专案组在新溪镇张贴悬赏通告,一方面发动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指认该团伙犯罪事实;一方面督促涉案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目前,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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