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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谬投诉令人啼笑皆非 缺乏包容助长“刁民”风气 

港人反思投诉文化是否过火【2】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戴文

2012年10月24日08:49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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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经济日报》认为,诚然,投诉是市民的基本权益,合理的投诉可推动社会进步、消除不公平及违规行为,但须有的放矢,顾及有理有节,滥用投诉机制,只会浪费社会资源。在拥抱投诉的权利时,也应顾及同情心及互相尊重,能否以更大包容来取代事事投诉?不顾理节的投诉文化,只会抢夺社会的包容空间,“刁民”风气固然不可长,但另一边,处理投诉的机构也应以客观公正处理投诉,若遇到不合理投诉为了“以和为贵”或怕麻烦而给予方便或讨好,则是变相助长无理投诉歪风。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刘燕卿认为,要投诉到“人头落地”的现象,可能与问责意识抬头有关,也可能是因为社会有怨气;从社会学看,人追求权利,对某些人而言,投诉到人家被解雇,也是显示权利的一种。她认为港人应多包容:“现在的人更有知识,有更多的投诉信息和渠道,应也有更多的包容,不要打打杀杀,不对的当然应投诉,但若处理了仍继续要求,这就是包容不足。”“炒了那员工,对你有何好处?”这样投诉别人,自己也伤身。

  应对投诉有多重渠道

  港府专门设置效率促进组,管理1823电话中心,为市民提供24小时一站式服务,方便市民查询港府21个部门的业务,并接受市民对政府的投诉。投诉处理方面,有关决策局或部门会负责跟进投诉个案,中心则在有关部门与市民之间担任沟通桥梁,并为市民记录投诉详情及追查个案。此外,港府又于1989年成立申诉专员公署,负责处理及解决有关公营机构行政失当的投诉,并主动研究提高公共行政素质及服务水平。申诉专员收到投诉后,研究投诉是否妥当地提出、是否在申诉专员职权范围内。调查后,若察觉问题涉及行政错失,可提出建议,以纠正错误,例如要求有关部门或机构检讨所作的决定、更改某项程序,或建议其他补救措施。

  为缓和市民的过度投诉,香港两名70后年轻人在今年1月,专门开设一个网站作为赞赏平台,凝聚正能量,推动企业员工以礼待人,并为企业提供发展及培训服务。该网站由他们和10名义工团队共同运作,市民作出赞赏后,网站会在两日内审核被赞赏的对象、机构及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网络打手造假,然后再将有关赞赏以电邮及信件的方式通知被赞赏对象和相关机构。

(责任编辑: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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