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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萬民警佩戴記錄儀 拍錄執法現場不能刪改視頻

侯莎莎 王淑鳳

2012年09月21日14:14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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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市公安局一線執法單位共為民警配備現場執法記錄儀2萬余台。民警出警時必須佩戴執法記錄儀,從見到當事人開始記錄,執法期間不得關閉。所有視頻記錄最少要保存一個月,以備督查部門查看。

“鈴鈴鈴”,十八裡店派出所的接警電話鈴聲響起。剛剛出警回來的民警吳衛國又接到了布警。“弘善家園兩個人報警,都丟了自行車。”

老吳沒顧上吃午飯,趕緊往位於十裡河附近的弘善家園小區趕。

見到丟了捷安特自行車的男事主,老吳第一件事就是習慣性地打開挂在胸前的執法記錄儀。老吳佩戴的這個記錄儀隻有五六厘米長,兩三厘米寬,正面有一個直徑大約1厘米的攝像頭。“車鎖了嗎?”“最后一次看到是幾點?”“有沒有購買發票?”老吳仔細記錄了案情。隨后老吳找到另一位丟車的女事主,並聯系好小區物業,協助女事主調取樓道門口的監控錄像,查找嫌疑人。“兩位事主都比較忙,沒時間來派出所,雖然記錄儀拍下來了,但按照程序,我們還是讓他們在筆錄上特別注明。”老吳告訴記者。

回到派出所,老吳摘下執法記錄儀,拔出存儲卡,交給值班民警。民警將記錄儀中老吳辦案的視頻都拷到電腦裡。在電腦裡,每個民警都有一個以自己姓名命名的文件夾,執法時拍攝的視頻在這裡都能一目了然。

記者了解到,市公安局明確要求,巡邏盤查、調查取証、治安檢查、交通管理、消防檢查等所有現場執法行為都要全程錄音錄像,並在24小時內嚴格備份歸檔,民警和執法機關都不得隨意刪除,以備檢查。記錄儀記錄的畫面,可以作為民警辦案收集的証據。另外,記錄儀也可以很好地監督民警公正執法。據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面對攝像頭,很多當事人對民警執法不配合、惡語相向甚至阻礙執法的現象明顯減少了。同時,執法記錄儀對執法民警的監督功效也很明顯,民警執法時行為更規范、語言也更文明了。當事人與執法民警發生執法糾紛時,執法記錄儀可以迅速還原現場,為化解矛盾,維護當事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支持。

老吳說,一開始戴上記錄儀執法,有思想負擔,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有人在監督,但時間一長,他覺得記錄儀是個好東西。大爺大媽扭秧歌音響聲擾民,餐館門口倒垃圾污染環境,手機掉廁所裡讓民警幫著打撈……這些事件處理起來很麻煩,嚴格說來,民警沒有執法權,通常都是幫助調解,但也會因此招來投訴。另外,在處理打架等糾紛時,雙方當事人的情緒比較激動,有時把民警當成撒氣筒,惡意投訴民警打人、罵人、偏袒對方當事人。“這時,記錄儀就成了我們最好的‘証人’,洗刷了我們的‘不白之冤’。”(記者 侯莎莎 實習生 王淑鳳)

(責任編輯: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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