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人民網>>海外網>>時政>>地方新聞

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官員盤點:多因錢和女人【4】

2012年10月30日11:02    來源:中國新聞社        字號:
摘要:人大代表是一種國家職務。根據代表法、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因某種原因,代表不能或者不願履行職責,可以提出辭職;對不稱職的人大代表,還可以通過法定程序予以罷免。

7、陳少勇

2008年12月27日,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秘書長陳少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收受賄賂,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2010年1月18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書長陳少勇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少勇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審理查明,陳少勇擔任中共福建省寧德市委書記、福建省委常委、秘書長期間,索取和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19萬多元。

據《長江日報》報道,陳少勇案的最終突破口,源於在寧德為女企業家鄭少清違規批地。鄭少清原籍福建福安市,生於1960年代后期。鄭20歲出頭時嫁到香港,回鄉時已成為港商,常年在福州活動。鄭少清之夫於1980年代創辦的潔任集團,是福建省首家外商獨資集團公司,下轄6家子公司。1993年,其夫病故,鄭少清接手,手中一度握有16家企業,總資產9億多元。多位知情人士稱,鄭少清與陳少勇關系親密。

2003年12月12日,鄭少清又成立鑫宏達集團。一位原鑫宏達集團高層人士確認,重汽專用車項目的落戶及土地的獲批,陳少勇均有協助。

8、段義和

2007年8月30日,濟南人大常委原主任段義和,因包養情婦,為情婦謀取利益,並涉嫌爆炸殺人,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2007年8月9日,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一審有果: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以爆炸罪判處段義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爆炸罪判處陳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爆炸罪判處陳常兵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9、劉維明(資料圖)

2007年2月28日,廣東省政協原常務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劉維明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此時劉維明已退休4年。劉維明在擔任廣東分管工業的副省長時,曾多次出面為在深圳經商的兒子劉建中謀利,導致約1.6億元國有資產流失,其在2006年初還因此案被有關部門“雙規”。

據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報,劉建中早在1992年時相中羅湖區的一塊土地。彼時,其父劉維明正任廣東省副省長,后者利用職務之便應其兒子劉建中的要求,向深 圳市羅湖區有關領導打招呼,使劉建中獲得羅湖區養生街10號項目開發權。此后的1993年至2001年,長約八年的漫長跨度中,劉維明還通過向深圳市、羅 湖區有關領導打招呼的方式,使劉建中少繳地價款人民幣836萬元,並免除了因拖欠地價款所產生的滯納金和利息5335萬元。僅算上這兩項,劉建中即從土地中獲利6171萬元。這筆資金在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可謂巨資。

(綜合《瞭望》新聞周刊、人民網、新華網、《廣州日報》、《長江日報》等綜合報道)

(責任編輯:王昕)

相關新聞 >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

視頻 >

  • 海外網宣傳片海外網宣傳片
  • 中國海軍東海演習中國海軍東海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