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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夸大洪涝灾情 一夜估算出近亿经济损失【3】

2012年05月23日15:47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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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评估核查流于形式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灾情的真实性极其重要,各地上报的灾情不确切甚至失真,就可能影响上级部门的救灾决策。但当前,一些地方为了获得更多的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资金,故意夸大灾情和经济损失,造成灾情报告中水分较多。

“桃江县防汛办夸大灾情或许不是无意中出错了,这是当前少数地方政府上报灾情的‘潜规则’,夸大的灾情更容易引起上级部门领导重视。”桃江县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少数地方政府在趋利心态作怪下,往往会把无灾说成有灾,小灾说成大灾,为之后借灾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打下基础。而多数流于形式的灾情评估核查,又给虚报灾情打开了方便之门。

“受灾后,灾情上报有严格的时间规定,超过了时间就不能再报了。”桃江县民政局副局长曾学峰向记者介绍,灾情发生后,各乡镇民政所必须在2小时内向县民政局上报灾情,县民政局要在6小时内向上逐级报告。然后在48小时内进行两次核实续报。

“截至5月15日,全县倒塌民房46户62间,直接经济损失1800万元……”这是记者在桃江县民政局采访时获取的今年该县受灾情况的一组数据。桃江县民政局社救股工作人员吴媛媛向记者反复强调,这些数据大部分还未经核实,只供参考。

民政局提供的受灾数据缘何与县防汛办的数据相差甚远?对此,詹正雄解释为,双方各自获取数据的途径不同以及统计的对象存在差别。

按照相关规定,房屋倒塌等灾情正式上报前,各级民政部门都要进行实地核查,那么,桃江县进行过核查吗?采访中,法治周末记者先后致电武潭、马迹塘、鸬鹚渡、三堂街、大栗港、乍埠等乡镇人民政府,就5月12日房屋倒塌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结果各乡镇答复称,当天倒塌房屋的情况并不严重。

(责任编辑:俊驰、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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