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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考生“丁忧”的道德是伪道德

2012年06月12日10:13    来源:《新快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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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轩
 
今年高考有两桩让人纠结的事情。一是6月7日一位母亲送女儿高考途中,被一辆汽车撞飞十多米,倒在血泊中,在交警和路人的劝说下,女儿独自含泪去参加高考。还有一个是安徽芜湖考生沈飞安的父母在高考前夕遭遇车祸,一死一重伤,为不影响其高考,亲属、学校、交警队一起向他隐瞒了这个噩耗。
 
不少人批评中国变态的高考灭绝亲情;也有人批评学生的不重视亲情,“孝道无存,国将不国”;还有人把矛头指向“高考文化”导向的可恶。这两则新闻,成为公众对于高考制度,乃至对社会价值观的集体吐槽。
 
在阅读到这些观点前,我还真不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以孝治天下”:父母死了,就算“丁忧”,三年不能参加科举。
 
我实在想不通的是,如果我是考生,在母亲已然得到交警承诺救治之后,如果我不去高考,我还能干什么?我不去考试,无非是浪费我一年的时间,多啃老一年,让受伤的母亲更难受,使车祸造成的伤害更大,而且这种转了几个弯的间接损失,肇事车主是不可能赔偿的。撇下被汽车撞飞的母亲,任其自生自灭是一回事;但在明确母亲得到救治的情况下,我为什么不去努力考试,以更好的成绩减轻家里的负担?
 
关于芜湖那个隐瞒考生家中噩耗的事,也是如此。这是个基于当事人利益的“善意的谎言”,跟此前汤尤杯比赛期间,中国国家羽毛球队向队员王晓理隐瞒其外婆去世的消息是两回事。后一种隐瞒,湖北省乒羽中心主任石伟给出的解释是“国家队利益必须放在第一位”。公众有理由认为这种公权意志践踏人性、败坏正常的人伦情感,那是基于对公权力的批评。芜湖的隐瞒,只是最大限度减少车祸对这个家庭的伤害。
 
每个人都有权做“理性的人”,在遵守法律、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做出对自己最优的选择,围观者无权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他人指手画脚。如果说有某种叫孝的“道德”,非逼着人们做出种种不近情理的行为,最终损人败己,那么这种“孝”就是坑人的。比如,所谓的魏晋风度,那时以“以孝治天下”,谁家父母死了,就必须弄成枯骨朽立、形容憔悴,乃至吐血三升,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如此就被名士们轻看了。这就属于行为艺术了,跟孝、跟对父母的感情没有一毛钱关系。
 
其实,考生选择先去考试,难顾亲情,当事人已经很纠结了,作为局外人如果还有良心,就不该给人家施压了。如果考生真的为照顾母亲,没有去考试,除了满足了部分网民的“道德洁癖”,我实在看不出来对自己、对家庭有一毛钱的好处。道德家总喜欢用他人的悲情,浇自己胸中块垒。
 
其实,我总觉得网上鞭挞黑暗、上纲上线的一些人,跟我似乎不是生活在一个世界里。在网上,地铁里不让座、打了小狗、老师发微博骂学生笨,都会遭到海量的谩骂、疯狂人肉,这并没有阻止现实中佛山“小悦悦”这种冷漠事件的发生。就拿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深圳醉驾案来说,肇事者侯某在微博(@庆哥哥1983)里,可没少指责城管、垄断国企、暴力拆迁,但他照样深夜醉驾飙车,把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
 
所以呢,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学会监督别人,学会监督自己;以网络道德帝为耻,以现实活雷锋为荣。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责任编辑: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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