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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得拆迁房假离婚十余年 房未拆丈夫离世【2】

2012年10月10日09:47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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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亡夫五兄妹索要遗产获支持

所幸的是,在案件审理中,李家五兄妹中除老三之外,其余四兄妹均认可张女士与李先生是为拆迁假离婚,二人离婚之后仍然共同生活,也认可李先生生病住院后都是张女士照顾,医药费也是张女士支付的,并称法院判决李先生遗产份额后,他们会将属于各自的份额赠与长嫂。

法院经审理查明,因张女士与李先生离婚调解书约定旧房归张女士所有,旧房作价抵充新房房款,这部分房款应视为张女士的出资,剩余房款9万余元由张女士与李先生共同出资。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经过换算后,确定张女士出资占67.14%。最终,法院判令张女士分得遗产的一半。

法官释案

非继承人也可分一半

法院认为,张女士与李先生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共同居住长达十余年。张女士平时照顾李先生的饮食起居,在李先生生病住院期间更是竭尽全力照顾,并已着手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因李先生病情突然恶化未能办理成功。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依据该条款,法院认定张女士为继承人以外的对李先生扶养较多的人,判决张女士继承亡夫财产的百分之五十份额,李先生的五个兄弟姐妹继承其余百分之五十。(记者 王秋实)

(责任编辑: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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