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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挪用22万公款喂养流浪猫狗 女儿愿筹款还钱【3】

2012年10月11日08:47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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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女儿愿筹款还钱

“没有什么可辩解的。”关某承认检方指控,表示认罪。

关某称,她自2006年进入公司,领导一直对她很信任。同事们都知道她收养流浪猫狗,但一直没有怀疑她挪用了公司的钱款。

“我还算善良正直,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理,让我早日回归社会赚钱还公司。”关某称,因为自己爱心泛滥,触犯了法律。

关某的女儿当庭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筹款帮助母亲偿还钱款。

关某朋友介绍,关某被抓后,朋友们轮流照顾其养的70只流浪猫狗,并在网上发帖,寻找爱心人士领养。至今,已有60余只猫狗被领养。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 释法

本案属“挪用”而非“侵占”

该案承办检察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关某到案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期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其进行了刑拘。检方认为,关某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因为关某把公款拿走后,没有更改账目,也一直想偿还,但因个人经济能力没有还上,其主观上不是想把钱占为己有。证据显示,关某曾从客户“截留”一笔一万多元货款,准备次日交回公司。但其回家后发现有几只狗病了,就把钱用来给狗看病。

“她是为做好事,但犯了法。”检察官确认,关某挪用资金的目的是为喂养流浪猫狗。

■ 人物

打四份工挣钱喂养流浪动物

昨天法院开庭前,关某的女儿白女士和关某的朋友早早就到了法庭外等候。

提起母亲,白女士眼圈红红的,不时用纸巾擦拭眼角的泪水。她说,自从母亲被抓后,曾经收到母亲的一封来信,信中母亲只向她交代了如何安置被收养的70多只流浪猫狗的去处。

(责任编辑: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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