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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加班敢要加班費麼 多數人怕丟飯碗“沉默” 

2012年05月03日16:40    來源:《西安晚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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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是法定節假日,《勞動法》明確規定,當天加班的職工可拿到3倍工資。記者昨日走訪發現,西安大多數在私企打工的人員並未拿到應有的加班費,由於擔心丟飯碗,很多打工者都不願向勞動部門投訴。

專賣店營業員

“輪流值班,卻沒加班費”

25歲的張女士是一家連鎖專賣店的營業員,她說:“‘五一’小長假期間,我們專賣店正常營業,老板安排我們店裡的3個營業員輪流值班,沒有加班費。”

張女士在這家連鎖專賣店工作已兩年多了,她告訴記者,不管是春節、國慶節還是中秋節、清明節,專賣店老板從未向員工支付過任何加班費,更不用說3倍工資了。

“我以前在一家大型購物商場上班,法定節假日加班都有3倍工資。現在雖然沒有加班費,但營業員們也都是敢怒不敢言。”張女士說,大家都要靠這份工作來維持生活,要是投訴被老板知道了,肯定會被‘炒魷魚’,所以最多在私下抱怨幾句。

4S店銷售人員

“加班從未發過3倍工資”

李女士是一家4S汽車店的銷售人員,“五一”小長假期間,她所工作的4S店參加了車展,李女士便和同事們一起加班。她說:“放假那3天,公司特別忙,大家在車展現場一站就是七八個小時,但卻沒有任何加班費。”

黃先生也在這家4S汽車店工作,他說:“隻要放假,我們這裡就比平時忙好幾倍,但公司從未給我發過加班費。員工們雖然會私下討論,但為了保住飯碗,也都不願意去找老板索要,更不會去勞動部門投訴。”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投訴肯定會得罪老板,服務行業都是這樣子。”昨日,記者還採訪了一些餐飲、美發、洗車等服務行業的員工,大多數人都表示,假期他們一般都會上班,但幾乎沒有拿過加班費。

事業單位職工

“假期上班都有加班費”

26歲的姚先生在灞橋區一家事業單位上班,4月30日和5月1日,單位領導安排他加班。姚先生告訴記者,每次放假單位都會安排員工值班,而加班費也會按規定正常發放。

“5月1日是法定節假日,單位發了3倍工資。4月30日是休息日,我雖然加班了,但之后可以調休,所以沒有發加班費。”姚先生說,他一個月的工資是3000元左右,按法定節假日發放3倍工資的標准,他領到了300多元的加班費。

西安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工作人員王鵬告訴記者,按照國家勞動監察條例規定,勞動者投訴用人單位時,若要求對其個人信息進行保密,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必須按規定滿足投訴者的保密要求。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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