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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三公經費並非越少越好 

2012年02月07日15:53    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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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劉尚希

編者按

從“三個3000億”的社會議題到“預算公開透明”的政策論題,“三公”經費問題已成今年各地“兩會”必談,甚至是必須有所突破的話題。北京“兩會”上,“三公”經費預算首次納入預算報告,北京市2012年的“三公”預算較2011年減少2000萬。深圳“兩會”明確提出,將適時向社會公開市級政府部門“三公”經費的2012年預算和2011年決算情況。浙江“兩會”上,69個省級預算單位部門的部門預算都要提交“受審”。經費要壓縮,數目要公開,“三公”經費改革將進一步科學化、透明化。然而,“三公”經費的改革,是不是錢花得越少越好?多少才算“合理”?

曾有學者推測,全國每年公費接待3000億,公車消費3000億,公費出國3000億。雖然這“三個3000億”的數字並不准確,但數字是否准確並非首要問題,社會關注“三公”經費,主要是關心政府運行費用的情況到底如何。這反映了社會的一種訴求:要求政府在自身運行費用情況方面提高透明度。正是在這個背景下,中央政府開始公開“三公”經費。

2011年,“壓縮”是一大進步

2011年,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中央部門在2011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中央財政決算后,公開2010年“三公”經費決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支出。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加快實行財政預算公開,讓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麼事。”政府部門進一步加快了公布“三公”的步伐。

“三公”經費,即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是涉及到行政公開、政府預算公開的一個重要內容。去年,政府各個部門對於自己的“三公”經費“或粗或細”都有所公布,雖然還存在各種問題,但值得肯定的是,在當前整體經費上升的情況下,2011年“三公”經費做到了壓縮。

公開難,難在哪裡

有一點值得注意,2011年中央公布“三公”經費的時候,每個部門公布的步調並不一致。

科技部在2011年4月14日率先公開“三公”支出預算,盡管只是公布了總額,並沒有列出詳細的分類,但開創了先河。財政部7月8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中央本級“三公”經費2010年支出和2011年預算情況。其后,陸續有包括審計署、國家文物局、教育部以及中國工程院等90多個中央部門公開了“三公”預算相關數據。

大部分中央部門未能按時公布(2011年6月)。原因在於,因為是第一次公布,大家在理解上的差異和准備工作上的不足導致公布步調不一致,這是難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而其中因技術問題所導致的公布難,需要今后加以改進和調整。

我國現有的財政支出預算體系中,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設計中並沒有專門的“三公”經費科目。我國財政支出預算體系一般由粗到細分為“類”、“款”、“項”、“目”四個級別。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要求,目前中央財政預算支出的公開狀況為部分重點支出公開細化到“項”,其余非重點支出公開細化到“類”。對是否公開細化到“目”,並沒有提出明確要求。

從目前實行的政府支出分類科目設計看,主要分為兩層,一是按照支出功能劃分,按細化程度分為類、款、項三級,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項職能,如公共服務、教育、醫療、衛生、公共安全等﹔二是按照經濟分類劃分,分類、款兩級,反映花錢的具體用途,如人員工資、商品購買、基本建設等。而經濟分類還沒有全面實行。

“三公”經費反映花錢的具體用途,應主要通過經濟分類的科目反映出來,但是在部門預算相關表格的內容設計上並不是與科目設計一一對應,如目前的預算編制中並沒有“公務接待”這個科目,因此隻能在一些具體的項目中整理得出,在做一些調整后才能拿出數據。這也說明一些改革措施有待進一步深入。

此外,“三公”經費公開之后也對政府各個部門形成壓力,錢用得是否合理,政府各個部門就要加以考慮。沒有公開的情況下,政府部門對自己“三公”經費的情況可能關注不多,現在就可能有更多的關注,對於不合理的就要改革、加強管理,盡可能地壓縮。這對於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資金使用績效有重要的作用。可以說,技術問題、認識問題以及各種各樣的擔心,是導致“三公”經費公布難的主要原因,以后需慢慢進行規范,形成成熟的制度。

說到底,還是科學、透明

公開“三公”經費,將使我國政府的信息公開程度再上一個新台階。但因為公開缺少經驗,仍存在諸多可以進一步改進的地方。因此,改革勢在必行。

首先,“三公”經費的含義是什麼?現在還不夠清晰。我們現在所說的“三公”經費,仍不夠嚴謹,正式公布時需要有嚴格的技術標准、會計標准。到底哪些屬於“三公”?邊界亟須廓清。否則,即使公布出來,也會夸大或縮小“三公”的實際情況,這樣公布出來的“三公”,也很不科學。在范圍明晰的基礎上,劃定“三公”的標准。目前,我們的統計口徑不統一,需要進一步完善。

其次,“三公”經費要更加透明。政府各部門“三公”經費公布到什麼程度也需要一個說法,要有個統一的格式和要求,這樣公布出來的信息更有權威性,透明度也更高。

第三,一些“三公”涉及到老百姓所不熟悉的領域,應當加以解釋。比如出國費用,在全球化背景下,出國費用肯定是增加的,公布的時候,有必要對其的必要性、合理性作出解釋﹔再比如公務接待費用,也需要一個解釋,為什麼會有這種接待,接待的標准是什麼,隻有一個數字擺在那裡,老百姓一時也難以判斷。

關於公車,涉及到改革的問題。公車改革有一個前提,要以不降低行政效率為條件,我們不能為了減少公車費用而影響了行政效率。所以公車改革面臨的不是取消,而是規范的問題。比如配車的范圍如何劃定、類別如何區分。關於配車的范圍,是不能以級別為標准的,比如縣長是處級干部,原則上不能配車,但是也不能讓縣長騎著自行車到處去開會、檢查和應急。所以要考慮公務的情況,根據政府履行職責的情況綜合考慮,而不以級別作為標准。

當前“三公”預算還只是停留在讓人民知道政府單位“花了多少錢”的水平,離“辦了什麼事”的公眾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2012年,“三公”經費更深層次仍是改革的問題,隻有通過改革,“三公”經費才會更加合理。但是,“三公”經費並非越少越好,更加合理化,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合理標准的確定,就是以使政府更有效地履行職責為目標,而不是起妨礙作用。(記者 王紅茹 採訪整理)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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