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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不要讓信仰法律的公民絕望

2012年03月01日10:40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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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養豬的高英巍這兩年來一直很郁悶,甚至對他一向信仰的法律都失望了。其郁悶不僅在於數千萬元投資可能打了水漂,更因為權利眼睜睜地遭遇侵犯卻求告無門。
 
高英巍是遼寧英巍良種豬合作社場長。2007年他變賣了兩處房產到普蘭店市創辦了種豬養殖場,當他投入數千萬元准備大干一場時,一條2009年動工建設且修在其豬場旁邊的皮炮高速公路徹底打碎了他的夢。遼寧省畜牧局專家年檢時發現,種豬場與高速公路最小距離為210米,與匝道距離僅12米,這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所以豬場內種豬、商品豬都不得再銷售。(綜合近日媒體報道)
 
老高的養豬場其實建設在前,而高速公路建在后且相隔兩年,責任毫無疑問在高速公路建設方。高速公路規劃時,本應對可能受影響到的各種利益主體,進行充分的環境影響評估。涉及搬遷的,要通過談判進行補償﹔覺得補償成本高得無法承受的,隻能修改規劃繞道而行——發達國家的許多公路或建筑之所以修得奇形怪狀,往往正是談判談不攏而無奈修改規劃。那些繞道的公路既不經濟又影響形象,卻是尊重民權、尊重財產權的美麗象征,它比刻在大理石上的法條更能體現一個國家的法治程度。
 
一條影響到老高利益卻沒跟他協商的公路,卻完全澆滅了他的夢。皮炮高速公路建設中,雖有環評的法律,可相關部門骨子裡缺乏對民眾財產權的尊重,覺得修高速公路是一件涉及公共利益的大事,而你養豬場這種私人小事,天然地應給這種國家大事讓路。那種將政府的事凌駕於民眾權利之上的思維,使他們缺乏“修路前先環評”的意識。——皮炮高速甚至在根本沒拿到合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就違規開工建設了,難道不是急吼吼的政績思維在作怪?“建好這條公路有利於民眾利益”的宏大托辭,把老高這樣的“小民”壓得喘不過氣來。
 
正因為這件事的是非曲直非常清楚,種豬場搬遷又事關當地民生,所以引起了當地很多人大代表的關注。沈陽、大連的25位省人大代表在調研后,先后向該省人大常委會提交建議,批評皮炮高速建設的違法違規問題,建議省交通廳盡快給予老高合理補償。可省人大的“第一監督案”並未能推動事情的解決,遼寧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許衛國於2012年1月4日做出批示,“請交通廳高度重視,做好相關工作”。這是遼寧省委省政府領導第二次就此糾紛做出批示,但至今未見實質性進展。
 
遼寧省高等級公路建設局先是承認高速路修建對種畜場造成影響,但沒明確承擔責任。后來當地相關部門又不承認自身問題,聲稱“公路建在前,養豬場建在后”。他們甚至求著讓老高去打官司,讓法律解決問題。老高說自己是一個信任法律的人,可他又深知這種事走程序會走很長時間,自己養豬場中那些豬等不起,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倒耗得起。官司打到最后,他勝訴了,可也是血本無歸的慘勝。為什麼明擺著是當地政府違法的事情,政府為什麼不能認錯並糾錯,非要以“走法律程序”來坑民。
 
人大代表介入,不管用﹔領導批示,不奏效﹔走法律途徑,又耗不起。求告無門的老高隻能一次次進京“求”媒體了,這件明顯是當地政府違法的事,中央台報道了,《檢察日報》報道了,《中國經營報》報道了,無數網站轉載了。領導看到這些報道,又批示了,可毫無解決跡象。熱點過后又沒人關注這件事了。郁悶的老高非常困惑,自己難道就沒處講理了。老高通情達理地不要公路讓路,而是主動搬遷﹔自己搬遷也不要政府賠償,而是希望政府能給他們的貸款作擔保。可當地政府無情無理地一口回絕。
 
眼前的老高,沒半點兒資產數千萬元的老總的樣兒,真的很不忍看他那時而閃出一點兒希望、瞬間又陷入絕望的眼神。我們的法律啊,永遠不要讓信仰法律的公民絕望!(曹林)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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