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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官員財產公開立法該“破冰”了

2012年03月09日16:4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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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官員財產公開納入法治軌道,是大勢所趨,遲早要做的事情,不如盡快推進﹔公開的級別、公開的方式等問題,可以通過立法程序解決。
 
據新華社報道,韓德雲連續兩屆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自2006年起他在每年的兩會期間都向全國人大提出關於建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建議,今年他將提交《請求全國人大盡快將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納入立法計劃》的建議。
 
一份關於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建議,韓德雲代表連續提了7年。這當然體現了韓德雲代表履職的執著,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重要,以及推進相關制度建設的不易。
 
值得關注的是,韓德雲代表多年的堅持,還是有了一些效果。據報道,幾年來他提出的建議均得到回復,從前兩年的“制定財產申報法條件尚不成熟”,到“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再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直至去年中央紀委在給他的回復中明確表示:“已經著手起草建議稿”。
 
從回復部門升級到回復措辭的變化,可以看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建設一直在向積極的方向發展。2010年《關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出台,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開始內部申報。相關的制度與實踐准備,已經在向官員財產公開的方向前進著。
 
可無論是韓德雲代表,還是公眾,或許不會滿足於隻看到這些“准備動作”,官員財產公開立法何時“破冰”,更是民眾的殷切期待。
 
將官員財產公開納入法治軌道,是大勢所趨,也是建設責任政府、透明政府的需要﹔遲早要做,不如盡快推進。
 
現在,很多國家均已專門對公職人員進行道德立法。如美國國會1978年就通過了《政府道德法案》,1992年又頒布了附有大量司法判例的《行政部門雇員道德行為准則》﹔加拿大在1994年頒布了《公務員利益沖突與離職后行為法》﹔高級別官員財產公開都是這些道德立法中的重要內容。
 
據報道,同樣是發展中國家,巴西既有對一般公職人員進行規范管理的《公務員道德法》,詳細列舉了15項從政禁令並作為公務員晉升的參照﹔也有針對高級官員監管的《行政、立法、司法部門高級官員申報財產法》,對各級政府官員以及法官和檢察官的財產申報予以具體規定。
 
當然,立法者也可以考慮,官員財產公開與官員隱私之間如何做出平衡。比如,有的國家並不主張將所有的官員財產等私人情況公開上網,但是,公民可以提出申請察看某位官員的財產等情況,而且,這些官員的私人材料也嚴禁用於商業等目的。
 
但無論如何,這些制度的前提都是公開。至於公開的級別、公開的方式等問題,都可以通過立法程序解決。就我國而言,也隻有通過立法程序的博弈,在相關問題上才有可能達成讓社會普遍接受的共識。
 
韓德雲代表今年提出的建議是《請求全國人大盡快將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納入立法計劃》。期待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不管是作為單獨立法項目,還是作為政府道德立法的重要內容,都能夠盡快啟動。啟動相關立法程序,就是對韓德雲代表和公眾最好的回復。
 
□龍樹(學者)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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