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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沒收護照拖欠薪水 大馬四中國女子遭遇“惡夢”

2012年03月29日16: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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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來西亞《光明日報》報道,馬來西亞4名中國女子申訴,她們的雇主不但沒收她們的護照,還拖欠她們7個月薪水,令她們苦不堪言。如今,她們隻希望能夠盡快回國,擺脫來馬工作的惡夢。對此,警方將在反販賣人口法令下申請保護令,並聯絡中國駐大馬大使館給予援助。

這4名中國女子來自山東省,其中兩人已婚,3年前通過中介繳付了4萬人民幣(約2萬令吉)后前往檳城工作。

首7個月薪水充抵押金

其中一名中國女子段麗紅(23歲)告訴記者,原本中介告知她們,到檳城是從事美容工作,不料抵達后卻必須另簽署合約,從事按摩工作。

“每個顧客按摩一小時收費50令吉,但我們隻獲得16令吉或最多18令吉,其余的歸雇主所有,而且雇主在首7個月也沒有發出薪水給我們,每人拖欠大約1萬令吉。”她說,她質問雇主后,才知道合約寫明首7個月的薪水是充作抵押金,雇主隻負責食物及住宿,7個月后才領取每月約1500令吉的薪金。

她指出,雇主每星期會讓她們兩次出外購買日常用品,但卻沒收護照,還限時45分鐘,如果遲了回去將被罰款500令吉。另外,晚上睡覺時,雇主也把房門反鎖,避免她們偷跑,而她們4人所居住的房間,隻有一個小窗口。

“我們做工時,會有一名印度尼西亞管工看管,工作時間是早上11時至凌晨1時。”她說,雇主也規定如果工作不到3年返回中國就必須賠償,就算要回國探望家人也必須率先繳付3萬令吉充作抵押金,相信是為了防止她們一去不返。

寫遺書跳樓驚動警方

除了段麗紅,另3名女子分別為王麗梅(38歲,擁有2名女兒)、張英(38歲,擁有一名孩子)和姜永芬(38歲)。她們在記者會上,眼眶泛淚地向記者敘述詳情。

王麗梅周二(27日)下午更握著寫好的遺書,欲從高架公路跳下,最后驚動警方,進而揭發了這起事故。王麗梅擁有兩名分別4歲及10歲的女兒,已接近3年沒見女兒。當初,她是為了生計才離鄉背井,前來檳城工作。她說,她在走向高架公路前,曾向雇主發出“最后通牒”,稱如果不還薪水,她就會死給雇主看,奈何雇主仍無動於衷。

警方:雇主已錄供

西南區警區主任莫哈末哈達警監受詢時說,警方已援引2007年反販賣人口法令第13條文,即以威脅、暴力方式販賣人口調查此案。

“我們已經傳召按摩中心雇主前來警局錄取口供,也會聯絡中國駐馬大使館。”他補充,警方也會在相關法令下,向推事庭申請保護令。

協助安排記者會的班台惹雅區州議員沈志勤說,目前警方會把4名中國女子帶往浮羅山背推事庭申請保護令,而他會嘗試聯絡中國駐馬大使館,尋求援助。

他呼吁該按摩中心雇主盡快聯絡他,以進行商討,同時歸還所拖欠的工資,讓4名中國女子可盡快返國,畢竟3年前她們每人都繳付了2萬令吉來馬工作。

他指出,他27日晚已協助4名中國女子向警方報案,經過警方調查,她們都持有合法工作准証,並且隻從事按摩工作。

“這4名中國女子被逼一年364天工作,隻有農歷正月初一休息一天。我希望大馬雇主在聘請外國人時,能夠依照國際法及大馬勞工法令,不要做出讓國家蒙羞的事情。”

(責任編輯: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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