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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奧本市華裔議員否認涉嫌受賄 稱是合法收入 

2012年03月29日16:2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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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澳洲新快網報道,備受悉尼華社關注的奧本市議員區龍疑受賄案3月27日上午在新州廉政公署進入第一天的審理,區龍在其律師的陪同下出席,區龍是否以公職人員身份收取4500元成為案件焦點。“收錢人”區龍稱4500元是他合法收入,因為作為持牌房屋咨詢師,他共計10次檢查Sue Liang的房屋或提供其它咨詢服務,但“送錢人”Sue Liang卻稱錢是支付給區龍等3人的“加班費”,希望不要延遲其申報項目的審理進度。

廉署工作人員首先宣讀案情基本事實:自2004年開始擔任奧本市議員一職的區龍曾在2010年農歷春節期間接受地產開放商Sue Liang的現金,為Liang其加速其在2009年9月提交的地產開發項目的審理。區龍曾多次組織Liang與奧本市議員兩名規劃人員Mark Brisby和Glen Francis的會面,討論申請進展事宜。

在Mark Brisby提交給廉署的一份發自Liang的電郵中,Liang寫道“我為了感謝Mark、Francis和區龍3人為項目的加班工作,特支付給區龍4個共裝有4500元的信封,其中3個各1000元的信封是給酬謝你們3人,另一裝有1500的信封是工程証書費”。但Brisby和Francis雙雙否認收到任何現金,他們稱自己是市議會的合同工,沒有權利接受任何“加班補償”,他們也沒有從區龍或其它任何開發商手中收取現金。

區龍稱2009年底在獅子會的一次籌款活動中和Liang結識。但區龍否認他有要求Brisby和Francis加快Liang申請的審理,只是告訴他們要修正一個“電腦問題”以防止申請被延期。根據廉署提交的証據,區龍在一份電郵中要求市議會調查Liang申請被延期的原因,並要求他們“解決”。

除了市議員的職務,區龍還為AA1 Building Pest Solutions Pty Ltd害虫控制公司工作,而公司唯一主管和股東就是區龍的姐姐May Shum。區龍指出,他每巡查一處建筑都收費400元,而他Liang巡查了10處建筑地點,因此應收費4000元。而廉署卻指控歐所收現金是他安排Liang跟Brisby和Francis見面而獲得的報酬,構成受賄事實。

本案另一關鍵証人Liang隨后承認她曾分兩次付給區龍共4500元,其中3000元是希望支付給區龍等3人感謝他們的“超時”工作。因為Liang認為申請遲遲未獲批准,是因為沒有“付錢”,所以3000元是希望他們幫助其批准申請。在此期間,區龍沒有告訴她,Brisby和Francis在議會中是什麼職務。Liang說“我不懂法,他們只是幫助我,我希望答謝他們。”

(責任編輯: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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