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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3元營養餐成誰人“唐僧肉”?

2012年04月04日12:47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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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強
 
國家實施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至今已有4個多月。試點學校學生每人每天可獲3元撥款補助,部分學校因衛生存隱患等問題採購水牛奶等零食作為營養餐,供貨商可獲1元利潤。有學校因人手緊張無力建食堂做飯,校長對營養不良也不了解。計劃實施中還存在撥款拖延等問題。(4月1日《新京報》)
 
每人每天3元的營養餐本來已經沒有多少營養,一些人還要打這3元錢的主意,3元營養餐成了“唐僧肉”?
 
少得可憐的“3元補助”,竟然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想著法子咬上一口,從娃娃口中“奪食”。
 
首先是供貨商把3元營養餐當成了“唐僧肉”,從娃娃口中“奪食”。水牛奶的價格在經銷商那兒是每杯2元,到了供貨商這兒,變成了3元,一下子就從娃娃口中奪去了1元的補助﹔酸益乳的批發價在每盒1.25元左右,供貨商卻每盒價格2元,能賺0.75元。
 
其次是一些學校經辦人甚至是校領導把3元營養餐當成了“唐僧肉”。供貨商之所以能夠成功從娃娃口中“奪食”,關鍵是靠“回扣”打通關節,這“回扣”說白了就是賄賂。
 
再次是一些地方財政部門把3元營養餐當成了“唐僧肉”。挪用、佔用娃娃的營養補助,讓娃娃不能及時吃上營養餐,也是一種惡劣的“奪食”行為。
 
很顯然,對這三類從娃娃口中“奪食”、吃“唐僧肉”的行徑,應該採取不同措施。對“奪食”的供貨商應該採取“堵”的措施,對營養餐的供貨渠道應該既可以公開招標,也可以從廠家直接進貨,還可以自己配制﹔
 
對“奪食”的學校責任人應該採取“打”的措施,按照黨紀國法處理吃“回扣”者,這就要審計、紀檢等部門加大監督力度﹔
 
對“奪食”的財政部門應採取“管”的措施,對營養餐補助款專項管理,及時撥付,不得擠佔挪用。此外,教育主管部門還要及時公開營養餐補助款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還要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的作用,進行日常監督。
 
3元營養餐成了“唐僧肉”,從娃娃口中“奪食”,1元幾角看似小事,卻是大事,不僅損害孩子的健康,而且腐蝕教育干部隊伍,必須嚴加管理,確保好事辦好。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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