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05日16: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據南非《華僑新聞報》報道,3月28日,南非一名華人司機在運送貨物時,被臨檢的警察攔下,由於華人沒有隨身攜帶相關票據,一時無法說明貨物來源,人貨當即被扣留。直至當天下午,其單位派人送去証明文件后,當事華人及貨物才被釋放。
當天中午,某華人貨運公司的華人員工,開著一台箱式貨車,運載近百箱鞋類商品遞送客戶。當他途徑約堡伊登維爾地區時,被正在主街上臨檢的警察攔下。華人司機雖向執勤警察敘述了貨物來源,但由於拿不出任何証明票據,最后仍連人帶車一起,被押往當地警察局拘留。
直到華人貨運公司聞訊后,由公司主管和律師帶著貨物証明文件趕往伊登維爾警察局后,才順利解決了此事。
當地警察局發言人希望該報告知華人:無論是自己購買的商品,還是為公司工作,在運送貨物過程中,當事人或司機都需隨身攜帶購物發票或証明文件,否則,執勤警察完全有正當權利,懷疑貨物的合法性,也完全有權利扣留當事人及貨物。(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