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合格率僅50%”的消息在網上迅速流傳。它源自《新世紀》最新一期封面報道《自來水真相》,據悉,2009年下半年,為大致搞清全國城市飲用水的水質狀況,住建部水質中心曾做過一次全國普查,數據卻一直未對外正式公布。多位接近權威部門的業內人士透露,他們所獲知的該次檢測結果,實際合格率也就50%左右。
“自來水合格率僅50%”甫一曝出,立即引發股市環保水務板塊的全面漲停﹔剛經歷過毒膠囊等安全事件的公眾,面對日日飲用的“自來水真相”,不得不繼續心如刀絞。數據顯示,內地尚無一個城市實現直飲水,全國縣以上4000多家自來水廠中,98%仍使用傳統水處理工藝﹔城市供水管網質量普遍低劣,不符合灰口鑄鐵管佔50.80%的國標標准﹔老舊管網漏水嚴重,經常爆管,二次污染嚴重。城市水廠都是如此,那上萬座供應鄉鎮的小自來水廠,就更無安全保証。
幾乎所有飲用水界專家、學者都認為中國城市水質存在“安全隱患”﹔但與此同時,幾乎沒有一家水廠自檢自測水質不合格。這樣的自說自話悖論,公眾早已司空見慣。但既然住建部已組織全國水質普查,為何遲遲不公布普查結果?公眾對於自來水真相的知情權不容隨意剝奪,任何隱瞞借口都不能成立。“自來水合格率僅50%”,現在僅是消息人士透露,公眾有權要求相關部門立即公布真實的普查結果。
結果驚人的水質普查,本應成為立即改變惡劣現狀的一個變革契機﹔可相關部門選擇了隱瞞,所以自2009年以來,城市自來水水質幾無太多改善,很多地方的公眾又多喝了三年的不合格自來水,它可能造成的潛在健康損失根本無以估量。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應主動公開。如此公然選擇性藏憂不報的行為,既是對公眾健康的極大不負責任,也是對劣質水廠的包庇縱容,應被嚴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這些年來,自來水水質雖未曾改善,在“提高資源性產品價格”、“保護水資源”之類旗號下,各地自來水價格卻頻繁上漲。很多地方都走出了一條“漲價—盈利—虧損—漲價”的怪異曲線,並且叫囂“水價上漲的空間仍很大”。它對比的依據,當然是國外水價。可是,一方面,國外水價高是因為交給國庫的水資源稅高,而不是因為交給水企的供水費高﹔我們的水價上漲,利潤卻悉數進了水企腰包。另一方面,別人是直飲水,我們卻有50%連最起碼的合格標准都達不到。
自來水水質多年原地踏步講“特殊國情”,自來水水價卻無時無刻不在講“與國際接軌”,自來水水質50%合格與水價100%大漲,這無異於一邊掏空國人腰包,一邊殘害國人健康。喝上合格的自來水,這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提高自來水水質刻不容緩。自今年7月1日起,中國將強制執行最新飲用水標准。據悉,新標准與世界上最嚴的水質標准——歐盟水質標准基本持平。標准的嚴格當然是好事,但必須拿出漲水價的那種“與國際接軌”的精神,盡快讓國民喝上安全、放心的高質自來水。(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