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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晶瑤:處罰前三能終結“中國式過馬路”?

劉晶瑤

2012年10月26日10:42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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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上評論

需要改變的,是滋生“中國式XX”的社會環境。

從10月23日起,河北石家庄市嚴禁行人闖紅燈。在大路口,對群體性闖紅燈的,要處罰前三名﹔在小路口,對於闖紅燈的行人,將全部處以50元以下罰款。(10月25日《法制日報》)

石家庄市對“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的整頓措施,暗合了成語“槍打出頭鳥”的行事模式。似乎處罰了帶頭者,自然能讓大家學會交通規則。事實如此嗎?為了處罰群體性闖紅燈中的前三名,這監控攝像頭或許得換成高清的,否則怎能分清誰先誰后。也許有人早邁步了兩三秒,就被認定為帶頭大哥,接到罰單的他們可能還會抱怨——還是看到別人先動自己才動的,隻不過自己身強腿壯,步子邁得大了一點。

不可否認,行人闖紅燈,與公民的道德水准有關,不過問題的症結也不盡在於此。調查顯示,德國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因此德國紅燈最長時間不超過60秒。而根據同濟大學調查,在杭州,當等候超過90秒時,行人過街信號燈對路人的作用趨於零。而有媒體在杭州8個路口發現,鬧市區等候紅燈時間最短115秒,最長145秒。我們要比平心靜氣的老外們忍耐更久才能過馬路,這實在是難為了性子更急的國人。

且嚴厲的處罰,並不能讓公民從心底裡培養起規則意識。推而廣之,實際上不論何種“中國式××”,根本解決辦法,都不能依賴處罰出頭鳥的手段來消除,因為先行者僅僅是這種趨勢的犧牲品,僅僅是更為篤信這種潛規則有效的盲從者,而非導致此類現象的根本原因。

如果不改變滋生“中國式××”的社會環境,“打掉”再多的出頭鳥,也總會有后來人。當然,一味地將自身的不作為推到現實身上也不行,每個人也都該要求自己不去做那隻迷信“中國式××”的出頭鳥,當社會上的正常風氣形成合力,才能阻擋“中國式××”的腳步。

□劉晶瑤(編輯)

(原標題:“處罰前三”能終結“中國式過馬路”?)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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