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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買賣”:台灣老兵的爭議“愛情”

2012年09月27日17:22    來源:鳳凰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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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看歷史》2012年第6期,作者:張典婉,原題:《“愛情買賣”:台灣老兵“收尸隊”》

 

 

核心提示一些中年女子看到老兵暮年生活孤單寂寞,就從做干女兒開始,或者說是“小伴”,用自己身體換取老兵晚年情愛,最后為老兵送終,待老兵走后,再在他們的朋友圈中,尋找下一個目標,這些女人因此被稱為“收尸隊”。

 

“其實老伯伯們一生沒有女人,沒有家的感覺,在晚年有人一起生活,他們明知道女人的目的是什麼,但依然很珍惜晚年的情愫”。

1990年代中期,我在台灣一家電視公司任職制作人,一天接到新任務,替甫從“監察院院長”退下的陳履安,量身定做一小時的社會關懷系列節目,一周一次外景與棚內互搭,題材由我挑選好與陳履安溝通。當時他已茹素禮佛多年,並捐獻出了家產,陳履安說自己願意多了解台灣基層的聲音,於是“社會議題”、“老兵話題”、“弱勢群體”的題材也就成為節目關注的重點。

那回我安排了到“退輔會”的武陵農場探望老兵。在正式拍攝之前,需要與農場場主溝通,並去老兵家裡探訪。在我先期來到農場選擇主持人的定位時,恰巧見到許多中年女子在穿梭,於是就順口問農場場主:“這是‘收尸隊’嗎?”

有爭議的“愛情”

上世紀90年代,台灣報紙的社會新聞中出現了一批被稱作“收尸隊”的女性群體。關於這一群體的報道多是負面,她們刻意游走在單身垂暮、孤單無依的老兵中間。這些老兵是1949年隨蔣介石來到台灣的,他們離開故鄉時,萬萬沒有想到一去不復返,人生最后是終老南方的島嶼。1950年代,為了抑制眷屬人數的增加,減輕政府的財政困境,在“一年准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的口號中,當局規定所有軍官士兵在未達28歲以前不准結婚,因此大陸撤台的軍人普遍晚婚。

令人欷的是,很多撤台軍人隻能靠微薄的退休俸祿生活,沒有能力娶妻,一生戎馬卻沒有體驗到愛情與家庭的喜悅。一些中年女子看到老兵暮年生活孤單寂寞,就從做干女兒開始,或者說是“小伴”,用自己身體換取老兵晚年情愛,最后為老兵送終,待老兵走后,再在他們的朋友圈中,尋找下一個目標,這些女人因此被稱為“收尸隊”。

農場主聽到我用了“收尸隊”這個詞,就很正式地說:“張小姐,我知道大家對這些女人有很多意見,但是我要告訴你,這些‘榮民’伯伯背井離鄉,青春都給了國家、戰場,沒有家庭的溫暖,好不容易在他們晚年,有女人願意用身體換取他們最后的體溫,願意在他們最后幾年照顧他們,成為家人,即使大家心知肚明目的是什麼,但這些女人也讓老伯伯有了愛情﹔不是很好嗎?”

從農場主那裡我了解到,他們會一起搭車出去看電影,到小鎮上逛街、買衣服。老伯伯們買幾件衣服給她們,就讓彼此間有了“愛情”的感覺。

我那時還年輕,30多歲,覺得自己充滿了正義,要挑戰一切不公、不義,加上長期以來以女性主義信徒自居,對女人用身體換取金錢不以為然。有關“收尸隊”新聞看多了,更是不齒,覺得這些“干女兒”“干妹妹”都動機不純,加上她們多半是有組織地向獨居老兵下手,幾年后替其中之一送終,再把目標轉向老張的同鄉老王,老王死了、再找老陳……社會福利機構發現這種現象,曾一度請社工留意這些老人的交友情況,怕他們財去人亡,或是早早就被騙光財產。所以,台灣社會對於“收尸隊”向來有不同觀點。

我在拍攝專題報道時,看到有女人主動貼近、撫慰遲暮之年的老兵,替他們烹煮三餐,帶他們看醫生、挂號、拿藥,既是看護,也是情人與家人。回到電視台,我細細品味場主的話語,重新面對自己的女性主義信條,漸漸地覺得自己很自私,年輕時對男女之間的愛與恨,總是二元分法,褪色的愛情,背叛的愛情,就是愛情的污點,順手就“扔”了。在我早年的觀念裡,用身體換取金錢更是非道德行為,覺得這是在褻瀆神聖的情愛。有位女性長輩曾提醒我,難道老人就不需要肌膚之親嗎?他們也要情愛呀!

當局為了照顧1949年后到台灣的軍人,特別成立了“退輔會”,平日工作就是為他們服務,並在台灣各地建農場與相關企業,以便安頓他們的生活。這些農場早期以種果樹及經濟作物為主,后來多轉為休閑農場。農場中還有許多矮牆小屋,都是老“榮民”的家。

 

(責任編輯:趙鳴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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