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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加大國企紅利上繳是收入分配改革重要一環

曾濤

2012年10月29日09:44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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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關於國企應上繳多少紅利一直是國企改革問題中的焦點之一。而加大國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支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應當成為當前我國進行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環。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改革一直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從1998年開始的三年改革脫困是國有企業擺脫困境的攻堅之戰。國有企業在探索中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即建立以公司制、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現代企業制度,從而找到了一條通向市場經濟的道路。同時,三年改革脫困使多年來積累的各種矛盾得到比較有效的解決,企業盈利水平也在不斷提高。

在三年脫困中,作為一項脫困政策,國有企業終止上交利潤。在國有企業實力增強、盈利水平提高之后,國有企業上交多少利潤的問題被重新提出來。

實行國企利潤上繳在國際上是一種慣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新西蘭、瑞典、韓國、挪威都是如此。他們上繳比例最高的達80%-90%。

與國際慣例相比,我國國有企業向國家分紅的比例仍然處於較低水平。從2011年起,三類央企的紅利收取比例為資源型企業(如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征收比例為15%,一般競爭性企業(如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征收比例為10%,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企業從原來暫不上繳上調至5%。

我國某些國有企業用留存的紅利進行“副業”投資和建設,造成了不好的社會影響。高比例的紅利留存,其負面效應十分明顯。留存過多利潤可能會導致企業投資沖動和過度擴張,進一步加劇某些行業的集中度,使行業內的在位企業獲得高額壟斷利潤,使競爭性的市場經濟體制難以有效形成。

由於一些行業的國有企業存在高額壟斷利潤,且收益沒有實現全民共享,容易滋生高工資、高福利和高職務消費,加劇我國的收入分配差距。有的國有企業用本來屬於國家和人民的錢,大搞福利,引發了較大的社會輿論。所以,為了縮小收入差距,需要合理有效地利用好國有企業賺來的錢,實行利潤較高比例上繳。

諸如石化、電力、電信等行業關系國家安全,由國有企業經營能夠更好地體現國家的戰略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但是一些國有企業利用自身優勢大舉進入房地產業、商務服務業等回報率較高的競爭性行業。這種狀況會形成一定程度的市場壟斷並損害民生,也會加大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

從國際上來看,一些西方國家認為中國的國有企業享受著利潤留成的優厚待遇,就等於變相的財政補貼,在市場競爭中有失公平。這也是歐美國家不承認我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原因之一。

必須指出的是,我國國有企業是在克服多重困難后才取得了巨大的成績,目前仍然存在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需要解決。我國要進一步推動改革,也必須將國企改革作為關鍵突破口之一。在制定收入改革總體方案的時候,國企紅利的上繳和使用需要發揮應有的作用。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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