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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晚報:中石化憑什麼“家丑不外揚”

2012年02月03日11:09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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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中石化一客戶經理吳波卷款千萬跑路”的消息,讓中石化再次置身於輿論的風口浪尖。爆料稱,事發后,中石化山西晉中石油公司不是積極報案、調查處理,而是於8月31日挪用其他渠道的公款補平賬。對此,中石化日前作出正式回應,稱該員工的確失蹤,已就其涉嫌詐騙向公安局報案,將會給公眾一個說法。(2月2日《京華時報》)
 
中石化山西晉中石油公司客戶經理吳波卷購油款上千萬元跑路,於2011年8月26日下午突然失蹤,至今已有足足半年時間,在此期間公眾完全一無所知﹔直到網友爆料,中石化才剛剛睡醒般地表示“已得知此事”,好像中石化此前也和公眾一樣毫不知情。如果中石化的確現在才知情,那麼中石化內部管理體制之混亂,不禁讓人擔憂至極﹔相反,如果中石化事實上早就知情,為何又一直捂住丑聞不公開,直到事情鬧大,才想起來應該“給公眾一個說法”?
 
就當下而言,最需要追問的是,出現員工卷款千萬逃跑的案件后,中石化為何不是積極報案、調查處理,而是第一時間挪用其他渠道的公款補平賬?這是對犯罪員工的無原則包庇,還是對公司利益的無原則犧牲?作為國有企業也好,作為上市公司也罷,中石化憑什麼將這樣的惡性事件當做家丑不外揚?
 
卷款千萬,對財大氣粗的中石化,也許只是一個吊燈錢﹔但是,在刑法意義上,卻早就是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在全民股東切身利益意義上,中石化更是沒有權利隱而不報。相比卷款潛逃事件本身所反映出的管理制度漏洞,中石化在事件發生后對公眾利益的無底線懈怠和對犯罪員工的無原則包庇,更加讓人難以接受。這不得不讓人懷疑,挪用公款在中石化是否是一種常態化的潛規則,隻要不意外曝光都隻需內部自行處理?
 
說到底,中石化的“家丑不外揚”,反映的不僅是中石化內部管理制度的混亂不堪,更是對公眾知情權和國家法律的極端蔑視。在中石化眼中,員工卷款千萬都不算一件大事,違法的底線被中石化提高到了一個駭人的標准﹔我們無法想象,在這樣一個封閉的“家丑”系統中,還有什麼樣侵吞國有資產的事情需要給公眾一個交代。今天你拿幾瓶茅台,明天我卷一個吊燈,中石化的賣油成本中,究竟包含有多少這樣密不外揚的“家丑”成本? 
 
舒聖祥 (來源:珠江晚報)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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