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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石油石化電網通信屬於公益型國企

2011年12月12日09:40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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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北京舉行的“2011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發言。圖/CFP

  未來改革重點是建立價格、收入分配等機制,防止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損害公眾利益
 
  國企改革未來之路在何方?國務院國有資產委員會副主任邵寧於上周六在“2011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透露,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將使國企向兩個方向集中,未來會逐漸形成兩種不同類型國企:公益型國企和競爭型國企。他表示,一方面,要防止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損害公眾利益,另一方面,國企將承擔破產退出的風險。
 
  公益型國企:社會效益高於經濟效益
 
  邵寧表示,未來的調整會將國企劃分為兩大類:公益型國企和競爭型國企。談及公益型國企,邵寧指出,此類國企具備四個特征,首先,其產品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基本條件﹔第二,在經營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壟斷或寡頭競爭﹔第三,定價機制由政府控制,該類企業自身沒有定價權﹔第四,企業社會效益高於經濟效益,應經常承受政策性的虧損。“在中央層面包括如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企業,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氣、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業”,他解釋。
 
  邵寧指出,由於該類國企在經營上普遍處於壟斷地位,因此未來改革的重點在於提高透明度,建立包括價格、服務標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資源配置等機制,以防止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損害公眾的利益。
 
  有觀點認為,從事公共服務行業的國企,應將服務公眾作為最高的目標。但有專家並不贊同這一看法。經濟學家華生稱:“現在再來討論國企到底要不要完全做公益,完全不掙錢,那是不是又回到了改革最初的路,這麼多年的改革都白做了?”
 
  競爭型國企:將承擔破產退出風險
 
  邵寧指出另一類國企的改革路徑:競爭型國企。他介紹稱,此類國企政企分開更為徹底,政府既不應該干預企業的決策和內部事務,對此類企業也並無扶持幫助的義務,如寶鋼、中糧、一汽、中國建材等企業。
 
  “競爭型國企在機制上更加市場化,要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面對市場競爭優勝劣汰,乃至破產退出的風險,”邵寧說。
 
  邵寧表示,競爭型國企的改革方式是依托資本市場進行公眾公司改革。國資委近年一直在推動國企整體上市工作,競爭型國有大企業最終的體制模式很可能就是一個規范的公眾公司,完全按照資本市場的要求和規則運作。
 
  ■ 延展
 
  國資委表態時機敏感
 
  邵寧此次指出要加強監管,防止國企壟斷地位侵害公眾利益正值發改委對中電信、中移動展開反壟斷調查之際。
 
  昨日,記者聯系採訪國資委,至截稿時未得到回應。
 
  《反壟斷法》起草專家王曉曄對記者表示,從目前發改委披露情況來看,依據《反壟斷法》,企業違法事實已經非常明確。本報記者 鐘晶晶
 
  ■ 聲音
 
  “中國企業缺創造力”
 
  “中國企業的影響力不大,是因為核心創造力不夠。”中糧集團董事長寧高寧在“2011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表示,“談論中國企業創造力,10年前說是要求過高,10年后的今天再不說就要求過低了!”
 
  對此,TCL董事長李東生認為,原因是中國企業對技術的崇拜遠遠敵不過對金錢的崇拜。
 
  寧高寧認為,目前中國企業將企業家責任與生產者責任混淆。 本報記者 馮堯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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