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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被“咬”,侵權要埋單

2012年02月07日11:18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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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睿鶇
 
有媒體近日報道,如果蘋果侵權事實成立,或將面臨過百億罰單。媒體披露僅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開出的罰單即高達2.4億元人民幣。(2月6日《廣州日報》)
 
蘋果商標涉嫌侵權,要追溯到2000年。當時,台北唯冠在多個國家和地區注冊了iPad商標。同年,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國大陸注冊了iPad商標,當時蘋果公司還沒有推出iPad平板電腦。2009年,台北唯冠將其擁有的iPad全球商標權以3.5萬英鎊的價格轉讓給蘋果,但不包括深圳唯冠。
 
在兩家公司利益矛盾不可調和的背景下,蘋果公司和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於2010年4月將深圳唯冠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歸還商標專用權,結果,蘋果公司輸了一審,深圳唯冠獲得勝訴,這意味著蘋果公司不僅可能面臨天價罰單,而且也有可能失去在中國大陸的iPad商標權,必須“改名換姓”。
 
實際上,蘋果無論是前些時候從思科公司巧奪iPhone,還是更早前奪得iOS,均是通過司法訴訟得到了想要的商標權。現如今,在中國的這個官司開打的同時,蘋果和三星、HTC等企業也正在十個國家打著20多場官司。正是因為蘋果依靠美國國內的知識產權法瘋狂地“咬”對手,才逐步打造成首屈一指的全球“手機帝國”。
 
商標是品牌的內核,也是無形資產的重要構成要件,它能給企業較長時間內帶來超額利潤,因此,被人們稱為“永動的印鈔機”。蘋果被深圳唯冠科技“咬”,為我國企業提高知識產權意識,以及運用法律來保護自身利益提供了可貴的標本。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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