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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民贈城管錦旗抗議其不作為 

2012年02月24日10:51    來源:《南方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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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廣州市城管委和城管執法局如期進行月度接訪,曾引起輿論關注的“城管人員住所涉違建”事件的海珠區龍聖裡14號和16號住戶,分別前往城管執法局再次通過信訪渠道互告對方涉違建。14號住戶梁先生在信訪一開始,當場向城管部門領導贈送一面“隻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的錦旗,抗議城管部門“不作為”。多次在市民維權現場出現的區伯也來到了現場聲援,稱自己要“監督城管做事”。

  矛盾難協調 兩家再上訪

  本報《廣州觀察》AⅡ05版曾以《市民投訴城管官員房屋違建》為題,首次報道市民梁先生投訴海珠區城管局某官員擅自開堵多個外牆門窗、封閉陽台,以及在天台架設鐵皮、鐵架等,屬於違法建設,引起了社會的熱議。

  昨日,“城管人員住所涉違建”的雙方——龍聖裡14號住戶梁先生及其父親、叔叔和16號住戶馮氏兄妹再次先后來到市城管局接訪現場,見面即因投訴事件而爭吵。

  為了協調及解決問題,市城管局分別接待了他們,雙方各自展示了投訴對方的“証據”。多次在市民維權現場出現的區伯也來到了現場,稱自己要“監督城管做事”。由於不滿海珠區城管對此事的不公平處理,梁先生將一面寫著“隻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的錦旗送給了市城管局副局長呂志任,請市城管局幫他將這面錦旗轉交給海珠區城管分局。

  記者了解到,近日市城管局與梁、馮兩家再次召開了協調會。市城管局執法處處長張永利表示,上周三“看現場”后發現,除了梁、馮兩家之外,視線范圍內的整個舊城所有樓頂都出現亂搭建的現象。張永利說,拆除梁、馮兩家的違建,對周邊環境沒有任何幫助,因此不希望兩家為了拆不拆鐵皮而影響鄰裡關系。

  區伯不贊同張永利的說法,“我不認同你這樣的看法。這樣的情況隻能証明海珠區城管不作為,為何不能及時制止違建,反而讓它蔓延下去呢?”區伯生氣地說:“法律就是法律,不應該出現不公平現象,無論誰違規都要糾正!”

  對此,張永利進一步解釋說,“當初我也征求過意見,如果兩家都認為可以調解,那麼我們就按照調解的路子來走。如果不行,該怎樣做就怎樣做,沒有問題。”而梁先生及其家人則表示,兩家的矛盾已經不能調解,這不僅僅是鄰裡糾紛,還涉及到城管人員知法犯法的問題。“為什麼他們的遲遲不處理,我的就要盡快恢復原狀?為什麼明明是違建,他們卻可以拿著城管的紅頭文件和公章,將違建粉飾成歷史遺留問題,通過罰款把違建‘轉正’?”

  副局長承諾“絕不護短”

  昨日現場,梁家說馮家有人是海珠城管的官員,馮家又說梁自稱其父是黃埔區人大領導﹔梁家認為馮家在“玩弄權勢”﹔馮家又認為梁家惡人先告狀。兩家人依舊各執一詞,吵得不可開交。

  “在這件事情上,我個人感覺是已經到了非要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呂志任表示,依法依規執法是城管執法的原則,處理事情將一視同仁。這件事是一個很有代表性的個案,下一步城管部門一定會查清事實,“很快我就會到現場看到底怎麼回事”。呂志任稱,查看完現場后依據法規,該拆的就要拆。“他們家有人是城管,你們認為他們有保護傘,在這裡我表態,我絕不會護短,不能損害城管和政府形象。這件事不僅要查,就算是拆了違建,都還要追究責任。”在呂志任表態的過程中,梁家與區伯多次鼓掌表示贊同。

  呂志任說,這件事調解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已經很低了,接下來首先會先解決個案,再解決其他事情。“我不說什麼15日給回復,你們看行動吧!我會盡快去現場,該拆就拆,有錯必改,絕不護短。”呂志任對梁、馮兩家分別作出承諾,兩家以及區伯對於呂志任的答復也比較滿意。在梁先生的請求下,呂志任給還他留了自己的手機號碼。(記者/劉可英)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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