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10日16:47 手機看新聞
今年20歲的蘇某芳,由父親出資十幾萬元為其在(福建)仙游縣楓亭鎮開了一家時裝店,有穩定且較高的經濟收入。可蘇某芳並不安於現狀,帶著好玩又有額外收入的心理,聯合另外3名蘇姓楓亭未成年女子,對9名中學生伸出了毒手,將受害者騙至酒店,威脅毆打之下強迫其賣淫。
蘇某芳於2010年在仙游某酒吧喝酒時,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蔡某飛。蔡說,若蘇某芳能介紹女孩子給他,他就支付一定金額的介紹費,二人竟還以處女的標准來定義介紹費的多少。2010年年初的一個中午,當時有兩名未滿14歲的女孩被帶至酒店,強行與35歲的蔡某飛發生關系。
4人中的蘇某和蘇某璐都是未滿18歲的中學生,二人稱第一次強迫他人后,自己分別也在2011年年初和2011年4月份遭到蘇某芳的欺騙,在酒店裡被強迫與其他男子發生性關系,事后兩人竟都沒有報警而啞忍。考慮到可以靠強迫他人賣淫來賺錢,兩人並沒有因此與蘇某芳決裂,而是共同踏上了犯罪之路。
記者從莆田市檢察院獲悉,在這幾起強迫賣淫案中,除了蘇某芳外,另3名行凶者和9名受害女子均為未成年人,較為復雜。為了盡可能還原真相,案件目前已退回仙游縣公安局補充偵查。
來源:東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