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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搞雙重標准被罰487萬【2】

2012年10月26日09:01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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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太少 大牌不痛

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違法成本低,在客觀上一次次縱容了洋品牌。而在歐盟,觸犯反壟斷法規的公司最高將被處以相當於違規年營業收入10%的罰款。2011年4月,聯合利華和寶潔公司因操縱洗衣粉價格被歐盟處以近3.2億歐元罰款﹔2009年9月,輝瑞制藥因非法推銷藥物被美國司法部罰款23億美元。

相比之下,一些“洋大牌”在中國即使出了質量問題或欺詐案件,罰單往往隻有幾十、數百萬元,根本感覺不到“痛”。堪稱國內處罰大單的沃爾瑪連鎖店銷售假“綠色豬肉”案,也隻不過罰了269萬元。

崇洋心理 推高價格

記者了解到,同樣是名牌產品,中國經常賣得比國外貴:3G手機,我國的售價是美國的5倍﹔有些名牌轎車,我國的售價也是美國的好幾倍……

有網友提出,名牌商品之所以在我國賣得價格高,究其原因是外商瞄准了我國消費者的崇洋心理,壟斷奢侈品的定價,而政府對剝削中國消費者的壟斷性定價又沒有及時制裁監管,致使銷往中國的產品的定價已經完全被國際品牌所壟斷,可隨意定價,無人異議。

價格差難追究

質量差可投訴

廣東華之杰律師事務所張珩對該案件進行了分析,認為耐克的這種行為涉及欺詐,相關部門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以及廣告法中對虛假宣傳的方面等對企業進行追責。

她同時提到,由於國內外的市場定位及消費環境不同,品牌產品出現價差比較“難以追究”,但如果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中採用同樣的宣傳,卻質量不一,消費者就可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訴諸法律。(劉幸 劉冉冉 倪明)

(責任編輯: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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