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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告別“以藥養醫”能否還利於民

2012年04月21日11:5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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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2年將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同時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醫療技術服務價格。
 
取消了藥品加成,民眾的看病支出會不會因此而降低?對此,我們不妨算個賬,目前,在一般的醫療過程中,藥費的比例大約可以達到70%左右,而藥費中,隻有15%的醫院加成,這也就是說,用來“養”醫的份額也就是病人實際支出的10.5%,也就是說,取消藥品加成,病人的看病花費可能可以“打九折”。應該說,對於動輒成千上萬的醫療支出,“打九折”帶給病人的實惠還是有限。
 
如果與此同時,提高了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即使幅度不大,也很可能抵消“九折”的利益,甚至反而會加大病人看病的支出。
 
要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有關部門應該同時出台更加嚴格的“醫藥比例”(藥費在醫療花費中的百分比)的考核制度。當前衛生部對綜合醫院的“醫藥比例”要求是低於45%,顯然,在新的診療模式下,這個標准必須大幅度下調。對於“大處方”實施更為嚴格的管理措施,必須保証藥品的使用短期內下降20%左右,才可能保証病人的利益不因為新的支付方式而遭到損害。
 
此外,檢查收入也是醫院收入的“大部頭”,因此,在提高“診療費”等技術性收費時,對於削減檢查、化驗一類的病人花費,也應同時並舉。
 
□鄭山海(醫生)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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