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17日09:42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昨天,廣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廣州公安”發布消息稱,因一網民在其個人微博上散布煽動性信息,擾亂公共秩序,警方已依法對其作出警告處理。廣州警方申明,市民要依法、理性表達愛國訴求,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廣州警方在官方微博中表示:9月16日,網民劉某梅(女,29歲,河北保定人)在其個人微博上散布不當信息,煽動網民破壞廣州地鐵屏蔽設施。對此,廣州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經調查和教育,劉某梅迅速刪除了微博上的相關信息。鑒於劉某梅系初犯且認錯態度較好,主動消除危害后果,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作出警告處理。
廣州警方申明,市民群眾要依法、理性表達愛國訴求。對於借機實施打、砸、搶、燒等違法行為,或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記者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