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網友晒安徽某工商所“過節費”收據 官方稱誤會

2012年09月28日19:47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日前,有網友發微博稱,宿州市泗縣泗城鎮西城工商所在中秋節來臨之際,向當地商戶收取每戶200元的“過節費”,此事引發網友關注。9月20日,宿州一網友發微博稱:“……工商管理所中秋過節向商戶索要‘過節費’,200元起,稱過節期間不會上門找‘麻煩’。

工商所工作人員給商戶開具的收據(當事人供圖)

日前,有網友發微博稱,宿州市泗縣泗城鎮西城工商所在中秋節來臨之際,向當地商戶收取每戶200元的“過節費”,此事引發網友關注。前天,泗縣工商局負責人向記者回應稱,工作人員是在對商戶進行罰款時,被誤認為收取“過節費”,目前已責令當事工作人員做出檢查並待崗,同時退還了7家商戶的罰款。

9月20日,宿州一網友發微博稱:“……工商管理所中秋過節向商戶索要‘過節費’,200元起,稱過節期間不會上門找‘麻煩’。”前天,該網友告訴記者,有商戶向他反映說,9月17日,泗縣泗城鎮西城工商管理所工作人員來店裡,說快要過節了,有關部門對食品質量問題查得比較嚴,如果交了“過節費”,到時就不查他家。當事網友最終繳納了200元“過節費”,工商所工作人員給其開具了兩張各100元面額的收據。

此事引起不少網友關注,工商所是否真的收取了所謂的“過節費”?前天下午,記者聯系了泗縣工商局趙姓負責人。“這是個誤會,收的不是‘過節費’,是罰款。”該負責人稱,事發后,上級單位泗縣工商局進行了調查。據調查,事發當天,西城工商所工作人員在市場檢查中發現一些商戶存在售賣過期商品等問題,對這些商戶進行了罰款,可能是因為“說話時沒注意”,被商戶誤認為是在收取過節費。

該負責人稱,西城工商所工作人員在收取罰款時,沒有履行程序,已責令其向被收取罰款的7家商戶退費,並對當事工商所工作人員處以待崗、責令檢查等處理。(新安晚報 記者向前)

(責任編輯:王昕)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手機讀報,精彩隨身,移動用戶發送到RMRB到10658000,訂閱人民日報手機報。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