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香港10月16日電(記者劉秋偉)香港將於2012年12月31日起全面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為了協助本地漁業界應付所面對的挑戰,香港漁業發展貸款基金放寬了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申請資格,從10月16日起接受申請。拖網船及收魚艇船主,可申請一次性貸款作改良船隻在香港以外水域作業,或轉型至其他與漁業相關的作業。
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今天表示,政府檢討貸款基金,目的是提供貸款以改善漁船的環保和成本效益,並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調整,以配合漁業界需要,發展或轉型至可持續發展漁業,主要修訂如下:
擴大貸款基金范圍:除捕撈漁民及養殖戶外,收魚艇船東也符合資格申請貸款。捕撈漁民和收魚艇船東,除可申請貸款轉而從事較可持續發展的漁業和其他與漁業相關的作業外,也可貸款實行減少作業燃料消耗或碳排放,但不會增加捕撈力量的計劃﹔
提供一次性貸款給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和收魚艇船東:有關船東可申請一次性貸款作改良船隻在香港以外水域作業,或轉型至較可持續發展的漁業作業及其他與漁業相關的作業,或實行減少作業燃料消耗的計劃,年息一厘。申請須在2015年12月31日或之前遞交﹔
放寬貸款抵押條件:貸款基金接受申請人以船隻作抵押,最高抵押成數為新建漁船或收魚艇建造費用的95%,或船隻市場售價估值的95%。
發言人表示,修訂不但向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的漁業界提供援助,而且有助他們發展環保作業,從而令本港的海洋、漁業資源和整體環境得到更好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