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法國籍華人律師陶景洲:別將蛋糕拱手讓人【2】

2012年10月26日13:51    來源:正義網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關於違法執業的辯護

《方圓》:有些國內律所曾指責外國律所挖人,現在還存在這種情況嗎?

陶景洲:這種挖人的情況可以說目前已經沒有了,現在最多的是雙向流動,外國律師到國內律所工作的例子也很多,比如金杜、中倫就有為數不少的曾在外國律所工作過的律師﹔他們最近甚至把通用電器亞洲總裁招到了旗下,這種情況越來越多。我最早在高特兄弟的外國同事就去了金杜,還做了負責金杜和澳大利亞某律所合並的國際業務主管合伙人。

《方圓》: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在華外國律所和外國執業律師不得從事“中國法律事務”,而有國內律所認為外國律所駐華代表處的大量業務事實上已經涉及“中國法律事務”,你怎麼看待這樣的指責?

陶景洲:外國律所的執業范圍在中國司法部的規定裡寫得很明確。但是還有一個文件要拿來一起讀,那就是中國入世承諾議定書,裡面作出了一個承諾:外國律所可以就中國法律環境影響作出報告。這是完全正當的,因為外國律所在中國做很多和中國法律有關的事情,出具一份關於中國法律影響的報告,是無可厚非的。一項交易如果需要正式的法律意見,我們是不會出具的,但是如果客戶請我們解釋一下中國法律會有什麼影響,這是我們可以做的,我們會清楚地說明這是一個中國法律影響的報告,而不是一個法律意見,如果需要正式的法律意見,可以找國內律所出具。

一些國內律所指責外國律所為委托人提供設立、變更、登記等服務,對於這些事項,我們是不會去做的,因為這些業務其實是非常細碎、枯燥的服務,又沒有增值空間。這些業務我們都是委托工商注冊公司去做。

說外國律所繳納的稅低也完全是個無理指責。其實國內律所的稅收才是特別低,外國律所繳的稅是很高的,除了5%的營業稅外,還要繳25%的企業所得稅,而國家稅務局對於國內律所的稅收卻有特別的優惠,這也是許多外國律所的合伙人轉投國內律所的原因。

外國律所遭到國內律所告狀的事也有發生,但我認為,整體上,外國律所還是掌握住了分寸的。

《方圓》:你如何看待王小耘律師公布的《關於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嚴重違規從事法律服務活動的報告》?

陶景洲:王小耘為什麼出具這份報告,我不太清楚。但上海另有一位律師,一向對外國律所在華執業頗有意見,但他自己卻跳到外國律所了。他后來建了一個國內律所,然后與McDermott Will & Emery律所結盟,在海外建了一個“特殊的安排”,從而可以利潤分享,這是違反中國法律的,而他們不僅做了,司法部還批准了。

在最早批准外國律所進入中國的時候,我就建議成立一個中外律師俱樂部,隸屬中國律協,做一些中外律師的交流工作,讓外國律師更加了解中國,也讓中國律師更加了解世界,以便雙方共同提高。我1992年提出這個建議,至今20年了,也沒建起來。除了《方圓》的律政精英律師俱樂部邀請過我參加活動之外,我不知道有其他組織搞過中外律師聯誼性質的活動。

(責任編輯:王棟)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手機讀報,精彩隨身,移動用戶發送到RMRB到10658000,訂閱人民日報手機報。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