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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五年查處14名公安局長 腐敗有組織犯罪明顯

2011年12月23日14:34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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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在廣東省政協十屆十七次常委會上,省紀委副書記丘海向政協常委們通報了2011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的情況。近年來,廣東省的腐敗現象呈現新的特點和趨勢。腐敗主體從個體向群體演化,腐敗行為的“有組織犯罪”特征日趨明顯,“一查一串、一端一窩”。

  在通報中,丘海談到,茂名重大系列腐敗案涉及省管干部24人,縣處級干部218人,波及黨政部門105個,市轄6個縣(區)的主要領導全部涉案,就是腐敗現象“有組織犯罪”的典型案例。

  丘海介紹說,十七大以來,全省有14名公安局長、28名國土局長、6名組織部長、43名大型國有企業董事長因違法違紀問題被查處。今年以來,全省共有106名縣處級以上黨政“一把手”違紀違法被查處,佔被查處縣處級以上干部人數的43.3%。

  丘海指出,腐敗分子的腐敗手段由直接交易、現貨交易、有形交易向間接交易、期貨交易、無形交易轉化,腐敗方式從權錢交易逐漸轉為感情投資、長線投資。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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