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視《新聞調查》節目中,身穿囚服的謝亞龍承認有犯罪行為,但稱自己確實不是貪官。(12月25日中新網)
貪官胸前沒有挂牌,臉上也沒有刻字,是不是貪腐需要事實驗証和法律評判。但解讀謝亞龍對收錢行為的辯解理由,人們可以看到時下一些官員對貪腐行為心安理得的麻木認知,這或對破除官員前腐后繼的魔咒具有一定的啟發作用。
首先,“人情交往”是權錢交易的擋箭牌。按照謝亞龍的說法,“我並不是所有人的錢都收,隻有關系比較好一些的,才看作人情來處理”,比如把某集團送給的20萬當作“獎勵”而欣然笑納。然而,如果謝亞龍不是高官,某集團還會送這份“人情”嗎?
此外,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涵義解讀,應該不是止於追悔莫及的覆水難收,還應當包括“第一次”之后欲壑難填的破窗效應。從接受老板獻金的“事后感謝”,到對接受幾萬塊錢覺得“不算什麼”的心理坦然,再到對“足球圈關系”的默許,謝在“溫水煮蛙”的陷阱裡完成了蛻變過程。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謝亞龍的狡辯是無力的,也是可悲的。他的蛻變軌跡警醒人們,反腐倡廉有賴於官員對貪腐亂象的警覺與抵制,莫因防線的失守而成為與潛規則同流合污的俘虜。
(張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