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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遇對策購物卡實名形同虛設 行賄者可托人買

2012年01月10日16:34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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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商務部等七部委共同推出的《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正式執行。該意見對實名購卡、非現金購卡、預付卡限額等作出規定,對於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曾幾何時,購物卡一度成為滋生腐敗的縫隙,讓各種“人情往來”更便捷、更隱蔽。如今,《意見》出台已過半年有余,歲末年初,各大商場、超市的購物卡也進入銷售旺季。實名后的購物卡“卡”得住腐敗嗎?記者帶著疑問進行了採訪。

政策遭遇對策

“實名制”形同虛設

日前,記者收到一條匿名信息:“年底過節需要禮品卡嗎?面額1000元每張。如需要請電聯。”

“我專門為上海某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代理此項業務,公司網上可查,信譽絕對保証。此卡不記名,密碼任意六位,唯一缺憾是不能取現。”撥通對方電話后,對方開門見山地說。

29歲的小於,現在北京市朝陽區某事業單位工作。“雖然購買大額購物卡要實名制,不過可以托人買卡。這樣就會‘雙保險’。”小於對此直言不諱。去年12月份,他參加某大型外資企業招聘,進入最終面試環節。“為確保萬無一失,我就托人買了一張5000元的家樂福購物卡,但‘遺憾’的是,那家企業領導沒要。隨后我找了一個黃牛,以9.6折的價格賣掉了。”買卡賣卡都出奇順利,“實名制”形同虛設。

在崇文門外大街新世界百貨購物卡中心,記者看到,前來辦理購物卡的人絡繹不絕。該中心工作人員介紹,1000元以下的卡可以不實名,1000元以上的卡必須實名。即使買5000元的卡,分作5張,每張1000元,也必須出示身份証。

“5000元的卡,我們9.5折收購。”在新世界商場外面,黃牛趙女士手裡拿著一疊卡,跟來往的顧客打招呼拉生意。當問及是否需要告知持卡人姓名時,趙女士表示,隻需出示持卡人的工作單位即可。她說,記名卡持卡消費與不記名卡並無二致,即不需要密碼、簽名。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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