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 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陳宇暉自殺案訟程序即將展開 重罪指控或被取消

2012年01月17日10:0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美國華裔士兵陳宇暉(Pvt.DannyChen)死亡案的第32章法律訴訟程序已定於本周日開展,預料於2月20日才會有結果。有評論認為控辯攻防之間,一些“過失殺人”、“誤殺”等嚴重控罪有可能被取消。

這個名為第32章的程序類似於司法系統中的大陪審團制度,主要是為決定是否有足夠証據對相關人士提出正式訴訟,屆時一位法官、陪審團、控辯雙方的律師都會出席。

美軍軍法總團的前律師雷奇(GregRinckey)說,檢方沒有必要在第32章聽証會中陳述全案,隻需顯示有足夠証據提控即可。他指辯方一定會想盡辦法取消嚴重控罪,而檢方會有困難保留這些控罪。“因為軍方想讓陪審團相信是這些人的行為導致這名士兵自殺,但這是很困難的”。他又認為,發生在陳宇暉身上的事“顯然令人不安的和敏感不足,我認為這會對案情有幫助,但每個事情都有兩面,我認為辯方將指此事描述為一個脆弱的士兵無法忍受作戰壓力而崩潰。”

陳宇暉父母、美華協會紐約分會人員早前與陸軍官員會晤,就指出不希望訴訟在海外進行,理由是需要透明度和家人能觀審。美華協會會長歐陽蕭安說, 她與家人均強烈要求第32章聽証會在美國本地舉行,“聽証會完成后才會知道什麼控罪留下、什麼控罪被剔除及開始召開軍事事法庭,如果這些嚴重的指控被剔除,會令到小區產生司法程序被干擾的想法......因為我們根本無法參與。”

軍方發言人則稱,很多案件最終都會搬回到美國軍事法庭開審,目前這個問題取決於幾個因素,包括証人所處位置及其它后勤考慮。

陳宇暉種族虐待命案中合共有8名士兵被提控,當中5人被控過失殺人罪和誤殺,3人被控失職。過失殺人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誤殺的最高刑罰是3 年,失職的最高刑罪是6個月監禁。歐陽蕭安說,“他們對陳宇暉犯下的錯令人發指,軍方必須以重罪發出強烈的訊息,再有人犯錯就必須面對如此嚴重的懲罰。”(王鏑)

(責任編輯:趙磊)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手機讀報,精彩隨身,移動用戶發送到RMRB到10658000,訂閱人民日報手機報。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