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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食品監管應主動前置

2012年05月11日11:3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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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有走出被動應對的尷尬,才能不斷增強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近日,媒體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山東青州等地部分商販竟用甲醛溶液噴洒白菜,以實現長途運輸保鮮。據一些菜販反映,此法已沿用若干年。
 
甲醛這樣一種有毒化學品,為什麼會被商販用作保鮮劑?
 
首當其沖的無疑是利益。在有的地方,一大壺2.5升左右的甲醛溶液售價僅7元錢,一車10噸白菜用半壺就夠了,且噴過甲醛的白菜根部白淨、“賣相”更好。與恆溫車、冰塊降溫等保鮮方式相比,甲醛保鮮以其低廉價格帶來的利潤空間,難免讓一些人心有所動。正是不菲的利益誘惑,令一些人無視商業道德和社會誠信,片面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卻讓消費者為此埋單。
 
另一方面,我們更應深思:甲醛保鮮做法存在不是一天兩天了,監管機構為何管不住那隻噴洒藥水的手?
 
從事發當地的電線杆上、告示欄裡貼著“違規過量使用甲醛將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宣傳紙來看,當地管理部門並非對此事毫不知情﹔從“已經進行安全檢查”的申辯看,監管機構也並非毫無作為,只是效果不彰。再往深一步了解,擺在我們面前的是下列尷尬的事實:目前對大白菜噴洒甲醛的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罰的依據並不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也沒有明確提出可使用的保鮮劑、添加劑范圍和劑量,只是原則性地提出“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有的地方甚至連甲醛檢測項目都沒有。
 
於人有害,於己有利,於法無據,正是在不當利益侵蝕、監管體系空白、檢測方法缺失等多重因素作用下,“甲醛白菜”才得以悄然混入市場。
 
“曝光—查處—治理”,類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反復出現提醒我們,必須對這種事后應對式的食品安全治理方式進行重新考量。以“甲醛白菜”為例,媒體曝光后,各地有關部門積極行動,加強了農副產品甲醛含量的檢測工作,全力防止已經噴藥保鮮的白菜流入市場。這些措施固然必要而迫切,但從長遠看,還須從制度上評估蔬菜運輸過程中使用甲醛的危害性,對蔬菜保鮮劑的具體種類和合理用量作出明確規定,對蔬菜保鮮技術進行攻關,讓安全而廉價的保鮮劑取代甲醛,才能從根本上把“甲醛白菜”變成放心白菜。
 
目前,從絕大多數地方的檢測結果來看,蔬菜樣本中並未發現含甲醛,“甲醛白菜”只是個別現象。實事求是地說,每一起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具體的、個案的,未必表明同類食品就不安全,更不能得出所有食品都不安全的結論。但公眾的焦慮也提醒有關部門,在食品生產日益專業化、規模化的背景下,一個產品的問題可能也是一條生產線上、一個地區所有同類產品共同面臨的問題。這在客觀上要求食品安全治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對關系百姓健康的食品行業進行全面梳理和檢視,調整和創新監管方式,積極應對新出現的安全挑戰。惟其如此,才能走出被動應對的尷尬,不斷增強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任感。(陳家興)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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