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14日11:12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因懷疑妻子與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同事焦虎林有染,中視體育娛樂有限公司職員黃偉用紅酒瓶毆打焦虎林頭部,致后者搶救無效死亡(本報1月10日報道)。昨天,市一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黃偉有期徒刑15年。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黃偉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黃偉自動投案,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因此對黃偉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賠償死者家屬74萬余元。
宣判后,死者家屬認為判決過輕。其代理律師王永宏稱,目前採取何種方式抗議,他與家屬還在討論中,他們將很有可能向檢察院提出要求,通過檢察院對刑事部分的判決提出抗訴。王永宏認為,黃偉和張某在明知焦虎林頭部受傷的情況下,既不報警也不施救,這一行為的實質是放任焦虎林可能死亡的結果發生,因此罪名應為故意殺人罪。
■案情回放
結婚9年曾是大學同學
32歲的河南籍人黃偉,案發前是中視體育娛樂有限公司的員工。據了解,他於北京廣播學院畢業后便到了中央電視台工作,案發前已經做到了中視體育娛樂有限公司賽事運營部門經理的位置。黃偉的妻子張某36歲,是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對台灣廣播中心的一名編輯,事發前擔任《早安台灣》節目的主持人。黃偉和妻子結婚已經9年,兩人是大學同學。
據法院認定,黃偉於2011年7月25日中午12時許,在海澱區五棵鬆橋東側附近,因瑣事與焦虎林發生沖突。黃偉持酒瓶擊打焦虎林的頭面部,致焦虎林重度顱腦損傷死亡。黃偉作案后自動投案。
據黃偉的供述,所謂“瑣事”是他懷疑妻子與焦虎林有染。因為從2011年年初起,他和妻子便經常吵架,而由於妻子經常提到焦虎林這個人,因此懷疑妻子出軌。焦虎林是黃偉妻子的同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的資深音樂編輯、作曲家。
(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