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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大中小學食堂需公示飯菜成本 家長有權選供餐單位

2012年09月14日09:33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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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吃不好?大鍋飯沒營養?送餐單位克扣飯費?本學期起,家長可親自參與選擇學校配餐企業。同時,配餐標准和食譜、成本構成等也將全部公開,接受監督。13日,市衛生局和市教委召開最大規模“學校公共衛生安全約見會”,全市43家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負責人參與約見。

家長有權選擇學校供餐企業

9月13日,市教委表示,今后,送餐半徑將作為選擇供餐單位的指標之一。學校和家長委員會代表要對備選供餐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共同商定營養餐收費標准及食譜,最終選定為本校送餐的企業。

市教委和市衛生局將建立以學生、家長、老師、學校滿意率為指標的信息共享機制,對全市營養餐企業開展考核和評估,區縣教委對學校選擇營養餐送餐企業進行指導和規范,明確企業的准入要求、送餐半徑、選擇辦法並進行檢查。

學校不得盈利教委監控價格

按照兩部門要求,嚴禁學校和教職工個人以任何形式獲取不正當利益,不得直接或變相用學生餐費補貼教師伙食費或發放其他福利。嚴禁以任何名目要求供餐單位為學校提供無償服務等損害學生利益、敗壞學校風氣的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

不論是學校自辦還是引進社會力量承辦的食堂,要賬目公開,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從學生食堂盈利。引進社會力量承辦食堂合同中,須明確接受學校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審計內容,同時,區縣教委要對成本核算和飯菜價格進行動態監測。

公布食譜成本設專職安全員

除價格外,學校還應公布配餐標准和食譜、成本構成、進貨情況、衛生檢測結果、進行滿意度測評,可聘請學生家長作為學生就餐義務監督員或通過家長開放日定期聽取各方意見。

按照兩部門要求,學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分管校長具體抓﹔各校要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記者李秋萌)

(責任編輯:夏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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