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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時期金融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將達到5%

記者王宇 王培偉

2012年09月17日21:15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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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17日發布的《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確定了“十二五”時期金融改革發展總體目標。規劃還提出,到“十二五”期末,金融結構調整要取得明顯進展,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佔社會融資規模比重將提高至15%以上。

中國人民銀行17日發布的《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確定了“十二五”時期金融改革發展總體目標。根據規劃目標,“十二五”時期,我國金融服務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將保持在5%左右。

規劃還提出,到“十二五”期末,金融結構調整要取得明顯進展,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佔社會融資規模比重將提高至15%以上。銀行、証券、保險等主要金融行業的行業結構和組織體系更為合理。

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增強。利率市場化改革將取得明顯進展,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穩步擴大,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逐步實現。銀行、証券、保險業市場化水平顯著提升,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根據規劃目標,“十二五”時期我國將實現金融服務基本全覆蓋。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堅決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以錢炒錢,防止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支持科技創新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對“三農”、小型微型企業等領域的貸款增速超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

據悉,該規劃由央行、銀監會、証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共同編制。規劃提出了“十二五”時期金融業發展和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政策措施。從完善金融調控、優化組織體系、建設金融市場、深化金融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維護金融穩定、加強基礎設施等七個方面,明確了“十二五”時期金融業發展和改革的重點任務。

(責任編輯: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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