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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禮品券風靡市場 喧囂背后隱形腐敗暗流洶涌【3】

2012年09月28日15:12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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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送禮是腐敗一部分

針對於當前有價禮券越來越多的趨勢,海澱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建議,應該加強對禮品券等各類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和商業預付卡的管理,建立禮品券購買、使用實名制。此外,在實名基礎上建立監管備案制度,使得監管機構對禮品券所屬權益實行全過程動態監管,保証禮品券所屬權益和使用明細的透明化,從源頭上防止禮品券演變為行受賄工具。

此外,檢察官還認為,黨政機關應該加強廉政教育,加大對贈送和收受禮品券違紀現象的打擊力度。“檢察機關查辦的受賄案中,涉案人大都有一種從眾心理,認為春節、中秋節收受關系單位紅包、禮金是一種社會普遍現象,而放棄了對自己的約束,這是一種典型的‘集體無意識’。對此,黨政機關要以案說法,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消除行受賄者思想上的誤區”。

事實上,不只是各類有價禮券,整個禮品經濟市場近年來的膨脹速度也是驚人的。

今年年初,中國禮品產業研究院採用國家統計局、商務部、行業數據,對禮品行業進行了個體與團體分類統計測算,得出的數據是,個體的年禮品需求在5055億元,團體的年禮品需求在2629億元,相加得出目前國內禮品市場的年需求總額在7684億元左右。

在7000多億元的市場中,誰是中國最大的禮品公司?根據中國禮品產業院的研究,“眼下幾乎一切皆可為禮品。倘若你喜歡送汽車,最大的禮品公司便是最大的汽車公司,倘若你喜歡送黃金,最大的禮品公司便是最大的黃金公司”。

“很多禮品顯然不屬於日常生活用品,還有相當一部分禮品的價值非常之高,動輒鍍金鍍銀,還有一些電子產品也是價值不菲。這類禮品是否會引發腐敗,關鍵不在於禮品市場本身的發展,而在於反腐倡廉的制度改革。市場是有需求便有供給,眼下,我們不太能經常聽說有官員主動上交或匯報自己所收到的禮品,那麼又怎麼能阻止高檔禮品的進一步流行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說。

記者在網上錄入“禮品回收”字樣進行搜索,發現相關鏈接不計其數。一些網絡禮品回收商家注明,“長年高價收購各種名酒,老酒,洋酒,冬虫夏草,海參,燕窩等﹔黃金白金及各類金銀首飾﹔價格公道合理,全北京區價最高(量大更優),現錢交易,安全快捷”等字樣。

據喬新生介紹,早在1980年,國務院就在《關於在對外活動中不贈禮、不受禮的決定》中指出,在對外交往中難以謝絕必須接受的禮品一律交公,不得自行處理。國家工作人員對外活動接受的所有禮品都必須上交,如果私自出售按照貪污罪論處。而在1988年國務院也曾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不得贈送和接受禮品的規定》,其中明確指出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不得贈送和接受禮品,對接受的禮品必須在一個月內交出並上交國庫。

“我個人認為,如果反腐制度僅僅針對於公職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收受的禮品,面會比較窄,這一法律的漏洞就在於,如果該人不在履行職務期間,而是在節假日收受的禮品算不算違反規定?這也是節假日引發送禮高峰的一大原因。關於公務人員收受禮品方面的規定,這是我國現有的反腐倡廉制度中存在的短板。”喬新生說。

“我國目前公職人員的財產收入申報,大部分都集中在工資獎金申報,沒有人會要求將節假日收到的煙酒也一並申報,殊不知一些天價禮品已經為貪污腐敗行為大開方便之門,嚴格說來,所有的公職人員所收受的超過一定價值的禮品都應該登記在冊。”喬新生建議,“對於公職人員收受禮品的問題,應該從完善財產申報立法入手,將禮品納入‘偶然所得收入’之列進行申報。”

王敬波認為,反腐的整體工作能夠進行得深入,禮品券所滋生的腐敗就能杜絕。“針對這種現象,靠單獨出台一項制度是很難根治的,隻能跟隨我國反腐倡廉整體的體制機制建設,才能徹底杜絕這種現象。就目前的腐敗現象來說,禮品券以及各類禮品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算是‘副產品’”。(記者杜曉實習生唐瑤瑤)

(責任編輯: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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