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5日14:3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 監管層表態
“新規不是為了讓銀行漲價”
周望軍(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
我們發布這個辦法是為了規范商業銀行的收費,而不是為了使商業銀行漲價。
現在商業銀行的一些收費項目以及收費標准確實是比較高、比較亂,商業銀行管理辦法就是要增加銀行收費透明度,你收我的錢為什麼?提供什麼服務了?你得通知我,現在很多商業銀行沒做到這一點或者做得不好。
其次,銀行收費項目偏多,提高一項服務就收費,這個收費上是不是有一個管理制度?商業銀行管價格的機構是不是要審批?收費合理不合理要社會上認可、法律上要有依據。對大家反映強烈的項目該取消的取消,該降的降下來,嚴重違法亂紀的該處罰的處罰。
■ 從業者說
“銀行提供服務需承擔風險”
小吳(銀行工作人員):
說銀行賺得多,是暴利,可是我們1年10萬、20萬的收入在北京也僅僅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在整個金融業,其實銀行收入是墊底的,比不過基金証券公司動輒上百萬的收入。
其實在銀行工作都挺累的,加班是常態。在基層的支行客戶經理更累,工作時間要陪客戶吃飯喝酒,空閑下來還要寫各種匯報材料。每到季末年末,更是通宵達旦地工作。
在收費問題上,銀行和銀行從業人員付出的不僅僅是消費者表面上看到的。銀行是管理風險的機構,以存款証明來說,銀行付出的不僅僅是一張A4的紙和打印機,在這個業務上,銀行是需要承擔風險的。如果你跟別人說你收入上百萬,別人怎麼相信你呢?存款証明其實是銀行對個人資信的擔保,銀行信用代替個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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