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09:35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中央財政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每年獎勵4.5萬名在讀研究生
從財政部獲悉,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有關精神,中央財政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該獎學金每年獎勵4.5萬名在讀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萬名,碩士研究生3.5萬名。
為此,財政部、教育部近日專門制定了《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獎勵標准與基本條件: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兩萬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包括: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辦法明確,高等學校應建立健全與研究生規模和現有管理機構設置相適應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組織機制,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由校主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等組成。高等學校下設的基層單位(院、系、所)應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基層單位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學生代表任委員,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
根據暫行辦法,高等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高等學校應將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並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