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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公開是原則”說“不”!

2012年10月23日09:35    來源:《錢江晚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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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鄭州消費者趙正軍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寄來的判決書。2010年新修訂的生乳標准出籠。趙正軍要求衛生部公開生乳新國標制定會議紀要被拒后,將其起訴到法院,法院判令衛生部在法定時限內作出答復。

生乳新國標被消費者稱為“一夜之間倒退了25年”,再次引發公眾對我國乳制品行業的信任危機。在這場大論戰中,趙正軍向衛生部叫板,要求衛生部公開政府信息,看看新標准的制定有沒有被企業“綁架”,反對倒退的聲音到底多不多。今年1月20日,衛生部在趙正軍的三次申請問詢下答復稱,趙申請的信息不屬於公開范圍。

會議紀要一旦公開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增加行政管理工作負擔”。這真是一個笑話。社會穩定其實是不太容易被影響的,即使是曝出了三聚氰氨這樣的大丑聞,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該抓的抓該賠的賠之后,社會依然穩定。而公布一項會議紀要,無論如何也算不上是一個無法承受的工作負擔。除非這份會議紀要裡記錄了足以讓公眾側目的內容,以至於讓衛生部覺得公布出來會影響衛生部的穩定,從而徒增大量解釋、應付公眾的工作負擔。

標准應該是與時俱進的,尤其是人們日常飲用的乳品標准,更應該以嚴苛換來安全保証。在乳業頻頻曝出一樁樁丑聞的環境下,不如履薄冰,反躬自省,國標還能肆無忌憚地開倒車,菌落總數上升了4倍,實在不怎麼衛生。這個倒退的標准對乳企來說,當然是有益的,標准放寬了,成本降低了,收入自然增加了。可是作為主持制定標准的衛生部,眼裡有的是部分乳企,還是廣大消費者群體呢?

時下,要求政府公開信息的要求、申請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這是一種公民意識的進步。令人遺憾的是,一些政府部門還是習慣於把本應公開的信息關在籠子裡,鎖在盒子裡,以一拖二慢三拒絕的態度應付之。政府作為民意的執行者,將其所掌握的信息公之於眾,是法治的要素之一。衛生部這般隻對內部公開、而向外部屏蔽的信息潔癖,損害的是什麼利益?保護的又是什麼利益?

“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是現代信息公開制度普遍的理念,法律已經對衛生部的“不”說了不,希望原則真的成為原則,例外的確只是例外,而不是相反。

(責任編輯: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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