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2日  星期日 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美國的權利不隻你看不懂

2012年07月22日08:50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這樣的美國,涉及槍械和醫保,所謂“權利意識”和“權利保障”,豈止國人看不懂,即使美國傳統盟友的國民們,相信同樣看不懂。

美國,依照近期兩件重大新聞事件演繹,是這樣一個國家:

第一,購買並持有一支AR-15型、即民用版M-16型半自動步槍合法,購買並持有兩支“格洛克”牌手槍合法,購買並持有一支霰彈槍合法﹔另外,購買3000發步槍子彈、3000發手槍子彈和300發霰彈槍子彈同樣合法。

這些合法事,美國科羅拉多州奧羅拉市電影院槍擊事件中的槍手詹姆斯·霍姆斯在最近6個月內辦成,外加若干子彈夾或子彈匣,包括一次可以壓入100發子彈的彈匣。

於是,霍姆斯,一名24歲男子,一個周末凌晨,把子彈射入71名觀眾的身體,讓其中12人橫尸影院。

第二,政府推動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爭取基本實現全民醫保,措施之一是“強制醫保”,即任何人如果購買醫保,可以獲得價格優惠,如果不購買醫保,收入的一部分將交罰款,涉嫌違反美國憲法。

這一涉嫌違憲事,雖經國會立法程序通過,卻招惹官司,交最高法院審理,僥幸由首席大法官偷換概念,把罰款解讀為稅收,得以過關。

於是,反對者們氣不過,立志、發誓、斗狠,聲稱一旦把現任政府“搞下去”,一定把醫改方案整體徹底“搞掉”。醫改能走多遠,醫改成敗,遠沒有定案。

槍械,美國歷史上,搞掉過總統。總統,從來沒有搞掉過槍械。

醫改,美國最近幾十年,搞臭過總統。總統,除了現任,從來沒有搞成過醫改。

持槍,不少美國人號稱是“天賦權利”。

醫保,好像沒有美國人聲稱是自己的“天賦權利”。

這或許可以解釋,一些事,即使是為做壞事做准備,某個美國人6個月就能完成﹔另一些事,即使有意讓數以千萬計民眾受益,總統們耗費幾十年才有些結果,卻還會為這些結果繼續難受下去。

這就是美國,不完全意義上的美國,卻是在乎和講究“權利”的美國。

這樣的美國,涉及槍械和醫保,所謂“權利意識”和“權利保障”,豈止國人看不懂,即使美國傳統盟友的國民們,譬如加拿大人、英國人和法國人,相信同樣看不懂。

當然,即使美國能像加拿大、英國和法國一樣,槍械受到管制,依然無法遏止行凶動機、遏制致命犯罪、遏阻無辜者傷亡,卻至少可以少一些殺人手段,低一些殺人效率,多一些基本安全感。

美國人,尤其政界人士,或許不在乎別人看得懂或者看不懂,而會順著原有慣性思維和行為。所以,一些事,過去發生、現在發生,不意味著會汲取教訓、予以矯正,以至將來不再發生。最美好的願望,是今后少發生﹔即使發生,后果不那麼血腥。

做這樣的判斷,先不論厚道。生命,無論何時何地,都值得無條件珍視。

特約評論員祁樂纛

(責任編輯:鄒雅婷)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手機讀報,精彩隨身,移動用戶發送到RMRB到10658000,訂閱人民日報手機報。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