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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職干部向假冒財務部部長買官被騙百萬元

2012年09月04日09:3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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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一名副職干部想要扶正,找到一名自稱國務院相關部門領導的男子,結果被騙走100萬元。
 
近日,無業男子牛茂君因詐騙罪,被一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提職需要100萬”
 
被害人魏某是名副職干部,想提升為正職。2009年4月,經朋友介紹,魏某認識了牛茂君。魏某稱,牛茂君自稱是國務院某部門的財務部部長,可以幫其辦理調動和提職。隨后,牛茂君先后以跑關系需要請客吃飯、需要用錢為由向他要了20萬元。
 
2009年5月,牛茂君又介紹一名叫修竹的女子,幫魏某辦理調動提職。
 
“她說丈夫是將軍,家裡不缺錢,要的錢肯定都是辦事用。”魏某說,見面時修竹從他那裡拿走20萬元。
 
証據顯示,2009年5月至12月間,魏某先后被騙走100萬元。
 
直到2010年9月升職一事遲遲不見動靜,魏某選擇了報警。
 
冒充干部多次騙錢
 
法院審理查明,58歲的牛茂君初中文化、無業,48歲的修竹案發前同樣沒有工作,也不認識什麼高官。
 
由於修竹較早到案,去年8月一中院已以詐騙罪判處她有期徒刑10年。
 
牛茂君還被查明在2011年8月至11月間,謊稱是銀監會干部,以能幫助李某融資為名,騙取李某24.5萬元及其他物品﹔2011年6月,牛茂君謊稱是國家高級干部,以能夠幫助被害人姚某的兒子介紹工作為名,騙取姚某5萬元。
 
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牛茂君有期徒刑11年,牛茂君上訴。市一中院審理認為,牛茂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終審維持一審判決。
 
(責任編輯: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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