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北京市住建委辟謠:經適房再上市政策無變化

2012年09月24日15:02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部分房產中介忽悠經適房主,謊稱政策變化,勸說盡快轉商

“政策變了,以后經適房再上市交易,政府放棄回購的價格要提高了,而且經適房還要封閉管理,以后就不好賣了。”

近期,不少經適房主接到房產中介人員類似這樣的電話,勸說經適房主們趕緊將手中的經適房賣掉或轉成商品房。記者昨日(9月23日)從住保部門了解到,目前北京經適房再上市交易政策並沒有變化。即便將來實行封閉管理,也會按照“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原則。老經適房主不必聽信中介的忽悠。

房產中介杜撰“新政策”

這些中介忽悠的“依據”,是市住建委近日征求意見的《關於規范已購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該通知中擬規定,經適房再上市交易時,區縣住保部門要出具全市統一《北京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再上市出售意見》,明確政府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等情況的意見。

一些房產中介則將此說成,經適房再上市交易增加了政府行使優先回購權,而且回購的價格會提高,因此經適房再上市交易難度將更大,需要繳納的稅款也將更高。

有中介還稱,這意味著北京即將要對經適房採取封閉管理,隻能政府回購,不讓再上市交易了。以此“攛掇”經適房主趕緊將經適房轉成商品房,從中賺取代理服務費。

政策未發生變化

記者從市住建委了解到,此次征求意見的通知,旨在加強經適房和限價房的售后管理,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制度。但經適房再上市交易的制度,其實並沒有變化。

其中,經適房再上市交易,此前也需要到戶籍所在區縣住保部門開具相關証明,確認政府放棄回購才能交易。這次征求意見的通知中也沒有變化,只是將區縣出具的証明材料規范化,每個區縣都使用全市統一格式的証明材料。

封閉管理政策制定中

至於政府放棄回購經適房的價格,目前是各區縣自己制定的,各區縣不同,有的是按照最低計稅價,有的是按照交易指導價。今后北京計劃統一制定回購價格。但無論如何制定,肯定也不會高過最低計稅價。而經適房在交易或轉商時,本身的交易價格也必須不低於最低計稅價格,所以不存在要更多繳稅的問題。

此外,經適房封閉管理的政策目前正在制定中,但即便將來實行經適房封閉管理,也會按照“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原則,所以老經適房主沒必要擔心。

■ 現行政策

2008年4月8日之后簽訂購房合同的經適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証或房產証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確需上市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保部門按原價回購﹔滿5年后可上市,出售時應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補交金額根據原購經適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價差的70%補交,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適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保部門可優先回購。

2008年4月8日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適房,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確需上市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保部門按原價回購﹔滿5年可上市交易,補交價款則是按上市成交價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保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記者 馬力)

(責任編輯:王昕)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手機讀報,精彩隨身,移動用戶發送到RMRB到10658000,訂閱人民日報手機報。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