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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樂購、家樂福等多家超市疑搭售即將過期食品【2】

2012年01月30日11:08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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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說

  臨界食品應打折賣

  “如果能打點折的話,我會買的。”市民王女士認為,即將到保質期說明還沒過保質期,質量應該沒有問題,但在價格一樣的情況下,要是有生產日期新鮮的商品,肯定不會選即將到保質期的。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許多市民與王女士持相同觀點。與此同時,也有觀點認為這種做法不過是形式主義。市民馬先生有多次被“騙”的經歷,“特別是熟食,超市都是把快到保質期的放在最外一層,日期近的藏在裡面。”他認為,提醒與否都不重要,關鍵是要提供給消費者安全可靠的商品。

  ●超市反饋

  “臨界”沒有明確規定

  記者昨天從華堂商場方面獲悉,他們對國家工商總局的新規密切關注,“華堂商場一直都對臨期食品進行自查,以維護消費者利益”。

  由於昨天是春節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多家零售企業尚未恢復正常工作,記者沒能獲得更多商家對國家工商總局新規的反饋。但一家大型連鎖超市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一般來說,食品在保質期前沒有賣掉的話,會先撤架然后找廠家退貨,“離保質期還有三分之一時間的時候基本就撤了,不會等到過了保質期才撤。”

  此外,有超市負責人表示,不同種類食品對臨界的定義不同,所以設立臨界食品專區存在一定難度。據記者了解,對“臨界食品”的定義國家並沒有明確規定,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一樣。有的表示按照行業慣例,接近保質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就算是臨界食品了。另外一種說法則是,保質期半年以上的商品到期前15天內需要公示﹔保質期兩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臨界期”﹔而保質期僅為一個月的,還剩3天的時候就算是臨界食品。有超市負責人表示,賣場裡同一種商品因生產日期不同要設置兩個價格的話,操作起來也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

  -相關新聞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工商部門去年率先從海澱商家試行“臨期食品專櫃”,經營者將快到期的食品撮堆兒一起賣,還能適當打個折扣,消費者買得方便實惠,一舉兩得。截至目前,海澱區已有近80家商場、超市設立了這樣的專區。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王東峰近期在考察北京食品安全監管情況時表示,這樣的經驗應該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法規鏈接

  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規定,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督促商場、超市等企業針對處於保質期內、臨近保質期、保質期屆滿等不同情況的食品採取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記者 肖丹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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