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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公款招待調查:區政府一年喝掉1200瓶【3】

2012年03月06日14:00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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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價格上漲逾6倍

3月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北京一家酒類商貿公司了解到,500毫升裝的53度飛天茅台酒市場售價為2160元/瓶。

從2002年開始,白酒價格開始全面上漲,當年茅台出廠價剛200元出頭,零售價還不到300元﹔2003年10月茅台出廠價提高23%,至268元﹔2006年2月10日出廠價提高15%,至308元﹔2007年3月1日出廠價提高16%,至358元。到2008年,其零售價已突破700元,2010年價格翻番,而2011年又漲了55%,零售價超過2000元。10年間,零售價上漲超過6倍。部分業界人士認為,茅台酒價格已遠高於五糧液和國窖1573,而且近年來漲幅之大,也遠遠超過其成本甚至正常的利潤,儼然已成為奢侈品的又一代表。

就我國的白酒行業而言,企業大部分都存在四級代理銷售模式:全國總代理、省代理、市代理、終端零售,而每一級代理都會至少抽取白酒價格的15%~20%作為利潤。對此,一分析人士表示,茅台酒之所以屢創新高,不僅在於公款需求較多,關鍵還在於國內流通環節過多,層層加價。

公款消費佔主流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周孝正認為,茅台這些年價格上漲,公款消費佔據了主流,因此應該限制公款消費茅台。

2011年底,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要求政府各部門“不得採購奢侈品”。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曾表示,雖然目前該《條例》對“奢侈品”還沒有細化的認定標准,但如果一瓶市價2000多元的茅台酒還不算奢侈品的話,顯然無法說服民眾。在《條例》征求意見過程中,上海不妨以實際行動先帶個頭。不過一名高端白酒業內人士表示,“在公款消費中明確禁止喝茅台”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在於我國的財政預決算制度不夠合理,存在隨意支出都可報銷的彈性,那麼就算禁止了公款消費茅台,也會有其他奢侈白酒代替。

上述酒類商貿公司一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每月銷售額都很大,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客戶向我們反映茅台酒相應發票無法報銷的問題。”

(本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黎光壽)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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